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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黨 第十一次周年會員大會 選出新一屆中央委員會

日期︰2021 年 5 月 12 日

新民黨昨天(11日)舉行第十一次周年會員大會,通過上次會議記錄、接納及通過執行委員會2020至2021年度報告,並選出2021至2023年度中央委員會委員(名單見附件)。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女士在會上發布主席報告,她表示:「過去一年,新民黨和各位一同努力抗疫,疫情初期我們不斷為市民張羅口罩及防疫物資等。同時也向政府反映,為眾多受疫情影響的業界,例如旅遊業界、美食廣場商戶等,爭取經濟及其他援助,為他們發聲。」

完善選舉制度 積極爭取議席

葉太又稱:「去年11月11日人大常委會作出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四位泛民議員因而喪失議員資格,隨之十五名泛民議員辭職,立法會少了十九名議員後,我與容海恩議員做多了很多工作,加入了眾多事務委員會與條例草案委員會。未來兩個星期,更要通過重要的條例,包括本周三恢復二讀辯論的《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及本月26日審議的《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

「人大於今年3月11日通過完善香港選舉機制的『決定』,做了很大動作完善選舉制度,當本月底通過有關條例草案,改制後新的選舉時間表推出,今年9月19日將舉行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12月19日為新一屆立法會選舉,選民登記也有所更新。而原有1200人增至1500人的選舉委員會任務多了,除了提名及選出行政長官,也可以提名及選出將來的立法會議員,『含金量』很高,競爭將非常激烈。將來的立法會更由70席增至90席,立法會大樓需要擴建,以便容納更多議員。」

建制正能量 為民生做事

葉太認為,完善香港選舉制度,讓立法會恢復秩序,是「好消息」,「我們這些真的正能量,為香港人做很多事,例如,有議員提出修訂《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因目前醫管局與衞生署也有醫生空缺,例如早期識別兒童問題的評估,也有這方面的醫生需求,開放海外醫生註冊,有助紓緩本港醫生短缺。」

「另外,立法會通過規管劏房水費不按表收錢罰款,但對於租金及其他方面規管,相信今年10月休會前,仍有空間多作討論。估計新一屆立法會有更多空間為市民做事。」

葉太總結:「中央政府為香港立下《港區國安法》,讓社會恢復安全及穩定。而透過完善選舉制度,相信香港可以掀開新的一頁,未來香港將與國家融合得更好,深信疫情過後,香港前途將一片光明。」

與民齊抗疫 關注地區服務

常務副主席黎棟國也向各出席黨友發言:「今年底的立法會選舉對我們非常重要,改制後地區直選分10區共有20議席,希望各黨友多多支持新民黨,並就社區關注的議題多發聲。」

他也對變種病毒威脅下,香港疫苗接種率處於低水平感到憂心,呼籲各黨友與親朋盡早注射疫苗,共同保障公眾健康,讓香港走出疫情。若對疫苗及身體狀況有疑問,應向醫生尋求專業意見。

副主席容海恩關注立法會及民生工作:「近期不少市民反映,立法會平靜下來後,是否更容易通過法案,我並不同意,因為現在議員人數少了近半,建制派議員工作更繁重,法案委員會或不同委員會,我們都要積極參與。未來重大議案,如《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和《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都由我們建制派議員支撐,也要依靠市民給予我們寶貴的意見。我們也希望更多對民生有好處的議案可以通過,我們會積極向政府表達市民的意見,如怎樣派消費券、『安心出行』如何改善等。」

副主席潘國山則關注新民黨的新界地區服務,尤其在完善選舉制度後,黨友如何適應改變,積極加入不同的委員會,在不同崗位為市民服務。

新民黨十周年 與香港走向光明

副主席韓世灝博士指出,新民黨未來面對很多工作和挑戰,呼籲黨友積極支持新民黨未來的發展。

葉太在主席報告總結:「今年是新民黨十周年,可謂別具意義。目前,我們有黨員895人,新民之友28,101人,地區辦事處12個。未來,新民黨將和香港同步,一起走向光明。」


2021-2023年度中央委員會委員名單

校園欺凌「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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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二(19日), 網上片段流傳長沙灣一所中學懷疑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從片段中見到一名男生被另一名較高大的男生踢倒,繼而再被摔在地上,高大男生行為令人髮指。報導指校方當日報案,警方以涉嫌襲擊拘捕一名14歲男生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校園欺凌一直都是社會關注的重要議題,隨著網絡和社交平台越來越普及,便有更多欺凌事件被揭發。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去年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2020-2023年期間,每年平均有380宗校園欺凌個案,即三年來共錄得約1140,情況並不理想。 校園欺凌不僅影響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更會對他們的價值觀造成不良影響,長遠而言更會敗壞社會風氣,社會、校方及家長均應正視,不過,有些案例偏偏未獲校方嚴肅處理。例如2024年2月,一名就讀小學三年級的女童被同學抓傷臉部、撼頭落地和扯掉頭髮。女童家長向校方投訴,校方卻以影響校譽為由,要求家長息事寧人。2023年3月,有家長在某名校門前指控校園出現「暴力個案」,指其兒子被同學襲擊,並被按倒在地十多秒,但投訴未獲校方重視,指校方只是處罰涉事學生停課三日。 校園欺凌是嚴肅的問題,受害者當然會深受打擊,另一方面,若不及早教育及糾正施虐者的心態及行為,只會有更多人受害。我認為特區政府以至整個社會均要攜手面對。法規方面,特區政府需要檢視如何完善相關法例,加強監察校方如何處理校園欺凌個案,不容許校方以影響校譽等理由而輕率處理。教育方面,教育局需從品德及法治教育著手,雙管齊下,從細培養學生良好品格,也要讓他們明白若犯事會受到應有懲罰。此外,老師、社工和家長也要加強和學生/子女的溝通,及早察悉個案,及早應對。 校園欺凌真是一宗也嫌多,社會需共同推進關愛校園的風氣,讓每一位學生都能愉快上學,健康、有活力地成長。
第23條立法終得償所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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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9日是香港的重要歷史時刻。 時隔26年8個月19日,《基本法》第23條立法終於在第六屆政府及第七屆立法會推進下完成條例審議,以89名議員在席下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為國家安全牢牢地築起一道防護網。本人有份參與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與有榮焉。今篇文章,我想分享一下當日從審議特區政府提交的91項修正案、通過二讀、三讀的過程,用文字記錄這麼具歷史意義的一天。 3月19日星期二,立法會議員早上九時齊齊整整進入議事廳準備開會。當日氣氛相當熱鬧,大家都對這個重大日子感到相當興奮雀躍。二讀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特區政府共提交91項修正案,當中包括我多次在法案委員會中提出的修正建議。我發言指出,法案委員會在審議草案的過程鉅細靡遺,對於條文每個用詞,均力求做到最好,例如條文第32條內文「跨境運輸工具」的英文文本「Cross Boundary」可能會產生歧義,因此將它改為「Departure Conveyance」(離境交通工具)將更貼切,而欣喜的是局長接納建議提出修訂。 直至傍晚6時許,所有議員均完成發言,二讀通過,主席宣布正式進入三讀審議。不同板塊的議員均有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辯論及發言。直到6時54分,立法會以全體89票贊成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更破例投票,一同支持這份極為重要的條例草案。 隨即,立法會主席宣布行政長官李家超到達議事廳,就立法會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發言。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將簽署《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法案,並會在3月23日將《條例》刊憲公布實施,即《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將在2024年3月23日正式生效。今次23條立法順利通過,完美彰顯行政與立法機關的互補關係,更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共同譜寫這項光榮歷史。 從回歸的1997年至今天2024年,香港經歷大大小小的挑戰,在當今地緣政治非常嚴峻的複雜大環境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的通過為香港爭取了邁步向前的空間。香港特別行政區在事隔約27年,終於得償所願成功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而我很榮幸能與新民黨眾人共同見證這偉大的歷史時刻,更榮幸能為維護國家安全獻上一分力。
見證23條立法的歷史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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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在本周二(19日)召開全日會議後,順利三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讓香港特別行政區完成其歷史任務,履行了為《基本法》第23條自行立法的憲制責任,我很榮幸參與及見證這歷史一刻。 身為立法會《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的其中一名委員,我全力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出一分力。在3月8日至14日期間,法案委員會馬不停蹄,連續召開了7天全日會議,當中首6日審議草案條文,第七天審議修正案,奮鬥接近50小時,終於完成我們的工作。 法案委員會工作公開透明,委員們的提問、政府官員詳盡細緻的回應,都完整地記錄下來。我特別感謝立法會秘書處高效寫好詳盡的工作報告,連同稍後完成的會議紀要,逐字記錄和全程近50小時的錄像,任何人都可以隨時隨地重溫我們的審議,是如何認真;我們對條文細節的研究和推敲,又是如何巨細無遺。特區政府接納了委員們不少建議,修訂了一些條文,使條例草案更清晰完善。 條例廣集意見 適合港情況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是嚴格依照《基本法》和《港區國安法》的規定,根據普通法的原則草擬,既符合全國人大「528決定」,同時也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條和第5條,堅持法治原則,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並尊重和保障人權。條例草案條文清晰及精準地界定各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亦設有適當的免責辯護及例外情況,充分考慮、整合和回應了諮詢期收集到香港各界的意見。 再者,特區政府在草擬條例內容時,有廣泛參考和研究外國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但條例草案並不是「搬字過紙」,而是經過仔細分析和周詳考慮,才敲定適合香港情況的條文,可見保安局及律政司團隊的努力。 今次23條立法,從1月30日諮詢開始,到3月19日立法會完成三讀,美英西方和反中亂港勢力不斷加碼抹黑,說三道四,花樣百出。我必須嚴正指出,為維護國家安全立法,放諸四海皆準。美英等西方諸國都早已有多部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我要問:他們批評和指摘香港的23條立法,不是雙重標準是什麼?唯一的答案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社會和平安定 邁出新一步 香港特別行政區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基本法》第23條立法,本應在多年前早早完成。我們錯過了2003年的窗口,立法工作轉眼就「遲了十年又十年」,因此,我絕對支持立法要「早一日,得一日」完成。 今天,香港走到了歷史性的時刻;法案通過後,香港得以在和平、安定的社會環境下,走出新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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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新民黨常務副主席,前保安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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