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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寶龍主任重要講話值得特區政府及各界深思
文章
全國港澳研究會今早舉行「保證香港國安法準確實施」研討會,港澳辦主任夏寶龍發表視像致辭,我認為其重要講話值得各界深思,也非常值得特區政府參考。
他指出中央對香港國家安全事務,擁有完整立法權、執法權及司法權。而《港區國安法》最大特點是中央及香港特區的「雙執行機制」,中央授權特區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中央就負責處理特區難以解決的問題,亦承擔「最後兜底」責任。《港區國安法》具有凌駕性,其他法例有不一致應該修改。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亦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特區其他機構亦應該配合國安委工作。
早前人大常委會對《國安法》第14及47條作出解釋,清晰規範特區解決問題的方式及路徑,將具體問題交予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作判斷及決定。由此可見中央政府充分信任、支持及尊重特區,西方某些國家所謂[干預]是徹頭徹尾別有用心的無稽之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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