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黨組織架構
1. 中央委員會(中委會)
中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出,負責整體管理新民黨工作及討論黨的政策方針,並為黨制定及貫徹落實有關政策。中委會獲授權任命成立小組委員會,並監察其表現。中委會亦可委任秘書處成員。中委會以兩年為一任,約兩個月便會開會一次,讓中委知道黨的最新發展與方向。同時,各中委成員亦會專責協助黨內不同的範疇的發展,加強新民黨在各方面的網絡。
中央委員會名單
主席: 葉劉淑儀
常務副主席: 黎棟國
副主席: 潘國山、容海恩
執行委員:
陳家珮(義務司庫)、甘文鋒(義務秘書)
譚榮邦、周國泉、曾向群、余衍深、
黃復華、陳永良、羅卓堅、周卓然(青委會主席)
委員:
梁家輝、羅志光、盧騰光、盧曉楓、
石榮基、施中安、蘇炤成、何敬康、
鄧祐才、李梓敬、唐學良、陳鎮洪、
王政芝、陳敏娟、黃仲翹、趙麗娟、
王家揚、何志誠、王錦彪、顧梓昆、
楊東、龔俊龍、葉慶寧、郭浩景、
詹美清、林梓鴻、劉文杰
2. 執行委員會(執委會)
執委會負責管理新民黨的日常工作。執委會成員每週都會出席核心小組會議,除討論對政府的政策回應外,亦會討論新民黨的地區事務及宣傳活動、選舉事務及黨內行政等。
3. 黨籍委員會
黨籍委員會成員每一至兩個月會見黨員申請一次,了解新民黨的加入原因及背景。同時亦會安排黨員參與籌備及策劃的工作,如黨員聚會、周年晚會宴、周年大會、地區活動等,使他們有機會了解黨內的運作,亦能與其他黨員互相溝通,建立關係及團隊精神。
4. 紀律委員會(紀委會)
紀委會負責跟進對黨內成員違規的投訴,並按有關投訴的情節進行處分,包括譴責及開除黨籍。委員會在有需要時才會召開會議。
5. 青年委員會(青委會)
新民黨於2011年8月成立新民黨青年委員會,黨內十八至三十五歲的黨員均自動成為「年青黨員」。成立青年委員會的目的是為年青人提供議政平台,希望培育更多有志之士投身政治。委員會由眾多青年黨員選出委員負責會內的工作。長遠來說,我們希望透過青年委員會,加強新民黨的凝聚力。最重要的是培養合適的政治人才,成為黨發展的支柱和未來的政治接班人。
青年委員會每月進行例會,商討不同的活動進度,亦舉辦青年專題小組,為青年黨員提供發表意見及訓練議政論政的平台。同時每年亦會舉辦青年黨員訓練營,加強黨員對社會政策的觸角。
6. 新民黨秘書處
新民黨秘書處為中委會、執委會及多個不同的委員會和工作小組提供後勤支援,當中包括財政事宜、政策研究、招收黨員、社區服務、選舉工程、聯絡及處理投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