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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黨組織架構

日期︰2017 年 5 月 4 日

新民黨組織架構

1. 中央委員會(中委會)

中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出,負責整體管理新民黨工作及討論黨的政策方針,並為黨制定及貫徹落實有關政策。中委會獲授權任命成立小組委員會,並監察其表現。中委會亦可委任秘書處成員。中委會以兩年為一任,約兩個月便會開會一次,讓中委知道黨的最新發展與方向。同時,各中委成員亦會專責協助黨內不同的範疇的發展,加強新民黨在各方面的網絡。

中央委員會名單

主席: 葉劉淑儀

常務副主席: 黎棟國

副主席: 潘國山 容海恩 韓世灝

委員:

陳永良 陳鎮洪 陳汝昌 陳家珮 趙麗娟 周國泉

羅志光 鄧祐才 譚榮邦 曾向群 黃仲翹 黃復華 楊孟霖

王錦彪 唐學良 葉慶寧 王政芝 甘文鋒 余衍深 陳敏娟

梁家輝 蘇炤成 趙振國 何志誠 陳振東 王聰德 Vijay

龔俊龍 王家揚 盧騰光 傅曉琳 顧梓昆


2. 執行委員會(執委會)

執委會負責管理新民黨的日常工作。執委會成員每週都會出席核心小組會議,除討論對政府的政策回應外,亦會討論新民黨的地區事務及宣傳活動、選舉事務及黨內行政等。


3. 黨籍委員會

黨籍委員會成員每一至兩個月會見黨員申請一次,了解新民黨的加入原因及背景。同時亦會安排黨員參與籌備及策劃的工作,如黨員聚會、周年晚會宴、周年大會、地區活動等,使他們有機會了解黨內的運作,亦能與其他黨員互相溝通,建立關係及團隊精神。


4. 紀律委員會(紀委會)

紀委會負責跟進對黨內成員違規的投訴,並按有關投訴的情節進行處分,包括譴責及開除黨籍。委員會在有需要時才會召開會議。


5. 青年委員會(青委會)

新民黨於2011年8月成立新民黨青年委員會,黨內十八至三十五歲的黨員均自動成為「年青黨員」。成立青年委員會的目的是為年青人提供議政平台,希望培育更多有志之士投身政治。委員會由眾多青年黨員選出委員負責會內的工作。長遠來說,我們希望透過青年委員會,加強新民黨的凝聚力。最重要的是培養合適的政治人才,成為黨發展的支柱和未來的政治接班人。

青年委員會每月進行例會,商討不同的活動進度,亦舉辦青年專題小組,為青年黨員提供發表意見及訓練議政論政的平台。同時每年亦會舉辦青年黨員訓練營,加強黨員對社會政策的觸角。


6. 新民黨秘書處

新民黨秘書處為中委會、執委會及多個不同的委員會和工作小組提供後勤支援,當中包括財政事宜、政策研究、招收黨員、社區服務、選舉工程、聯絡及處理投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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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輪防疫基金 應照顧漏網之魚  
  文章  
新冠肺炎肆虐香港足足一年,第4波疫情相當嚴峻,清零之路漫長;百業蕭條,經濟民生大受打擊,市民苦不堪言。為了救經濟、保就業,特區政府先後於2月、4月和9月推出了3輪「防疫抗疫基金」,再加上《財政預算案》的紓困措施,合共逾3,000億元,支援受疫情打擊的各行各業。不過因為疫情持續時間太長,3輪基金後仍是一池死水,特區政府必須再次出手,又於12月宣布推出第四輪基金共64億元,繼續幫各行業保命。 最新基金補助 餐飲業佔過半 表面上,第四輪基金照顧了多個行業,包括餐飲業、美容院、按摩院、派對房間、飯商、校巴、幼兒中心、健身中心、補習學校、藝術文化界,甚至遊戲機中心及麻將館等等,但是支援方法不外乎是向過往三輪基金已獲補助的受影響業界加碼,其他受直接或間接影響的人士則未能受惠。加上今次基金過分側重單一行業,餐飲業的支援金額達34億元,佔總數過半,達53%,所謂不患寡而患不均,特區政府的做法難免讓人詬病。 特區政府做法守舊,只因循舊有模式,貪求行政方便,只根據發牌制度、有規管的行業、強積金戶口來「認行業」、「認人頭」,於是很多制度外的行業、工種、自僱人士、自由業者、散工,便成為漏網之魚,得不到支援,分分鐘一蚊都拿不到,因而叫苦連天,我便收到很多求助。 我認為特區政府應該把手伸長一點,盡力幫助這些漏網之魚,我在這裏簡單列舉幾個例子吧。 食肆面積計算資助 恐傾斜大集團 第四輪基金的「餐飲處所資助計劃」旨在援助因特區政府推行社交距離措施以致生意受到嚴重影響的食肆,指定持有普通食肆牌照、小食食肆牌照、水上食肆牌照和工廠食堂牌照的4類食肆,資助金額則以食肆處所的面積計算,700平方米以上的處所可獲50萬資助,傾斜大集團的味道甚濃,而且遺漏了持「食物製造廠」牌照的食肆。 特區政府指,「食物製造廠」牌照所涵蓋地方是純粹製造食物,光顧的客人只可外賣不准堂食,因而不受禁晚市堂食的影響,惟實際情況並非如此。以西九龍中心美食廣場為例,大業主在中心7樓及8樓持有6個「食物製造廠」牌照,並將場地劏開,分租予大約40間小型美食檔。這些美食檔明顯經營堂食,卻得不到補助。再者,這些微企很多是家庭式作業,大抵也未能受惠於「保就業」計劃,好些攤檔捱不住,已經結業了。 特區政府既然認為「多年來,食物業界對香港的經濟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討論文件FCR(2020-21)77),便不應厚此薄彼,傾斜大集團,而冷待這些微型食肆。 第二類得不到補助的,是自由音樂人、演奏者。 根據第四輪基金的「香港藝術發展局--藝術文化界資助計劃」,必須是因為 各藝文場地 關閉而受影響的個人藝術從業者及自由職業者才獲得補助,粵劇界從業員則可透過香港八和會館作為代理人獲得資助。然而,社會上有一群與 康文署及八和會館 都沾不上邊,也沒有在 上述藝文場地 演出的音樂人,他們平日在主題節慶、公司聚餐、私人派對或婚禮等活動上表演,疫情下大多已一年沒有工作,卻遭特區政府遺忘,得不到補助。 自由音樂人 亦遭政府遺忘 我收到這些音樂人的求助,有的表示因欠租已沒地方住,有的查詢哪裏可取得食物券,反映他們的情況很惡劣。 這批人為數不多,估計大約1,000、2,000人,卻因為是自僱人士,大多沒有強積金戶口,特區政府認為難以核實他們的職業及收入。我理解官員的想法,但是正因為這批音樂人「甚麼也沒有」,才更需要特區政府支援!我認為官員應突破舊有行政手段,想一些新的方法,例如若他們能提交這一年內的工作證明、收入證明或客戶支薪單據等等,便可獲得補助。 旅業支援 獨漏跨境觀光巴士 第三類被特區政府遺忘的是旅遊業者,不過並非旅行社、導遊或領隊,而是跨境旅遊觀光巴士的持牌人。 旅遊業是疫情爆發以來最受影響的行業,這點無容置疑,特區政府在之前的3輪基金及「保就業」計劃都提供了極大支援,本年度《施政報告》亦為旅遊業推出了額外5.6億元紓困措施,旅行社、導遊、領隊及旅遊巴司機等大致都囊括了,卻偏偏沒有跨境旅遊觀光巴士的份。可是在旅遊業大停頓下,跨境旅遊觀光巴士同樣零生意,特區政府不能獨漏他們。 篇幅所限,我在這裏只是略為舉例,但我深信社會上仍有其他極需補助的行業。我期望特區政府拿出多一點魄力,花多一點腦汁,思考多一些新方法,幫助更多行業及從業員捱過疫境,絕處逢生。
終院《禁蒙面法》裁決撥亂反正  
  文章  
擾攘多時的《禁止蒙面規例》是否合憲的司法覆核官司終於了斷,終審法院於12月21日裁定特區政府終極勝訴,裁定特區政府根據《緊急法》訂立的《禁止蒙面規例》合法合憲。泛民終極敗訴,要付「堂費」。這官司走過三審10位大法官,除了申請人破天荒有25名時任及前任泛民立法會議員外,更動用了星級大律師13人,可謂非常大陣仗。 猶記得當初原訟庭接納《基本法》只授權立法會制訂本地法例,裁定《緊急法》違反《基本法》、《禁止蒙面規例》違憲時,泛民一審贏了,喜不自勝,言論大言不慚,如今看來,都是妄語,信唔過。之後,上訴庭指《緊急法》由1922年訂立至今,期間制訂過多條緊急規例,遇過兩次司法覆核挑戰均勝訴,而且回歸時,人大常委會並沒宣布《緊急法》與《基本法》有牴觸,根據法律的延續性大原則,《緊急法》在回歸後繼續有效,認為《緊急法》沒有違憲,《禁止蒙面規例》則是根據《緊急法》合法制訂。 終審法院三審也對《緊急法》和《禁止蒙面規例》的合憲性(Constitutionality Issues)及相稱性(Proportionality Issues)作了十分詳細的審查。 首先,終審法院指出,雖然根據《基本法》,立法權力歸於立法會,但立法會可授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制訂附屬法規。而根據《緊急法》在緊急及危害公安的情況下制訂附屬法規的權限,既寬廣且有彈性(wide and flexible),也受多層制約。只要依法行事,無越權,又能夠通過法院訂定的測試標準,便沒有違憲。 第二,任何法例的訂立都有其背景。終院判詞以詳盡篇幅列出反修例抗爭演變成黑暴的8大重點,指出抗爭者蒙面後起了「壯膽作用」(emboldening effect),行為愈來愈離譜,法治及社會秩序受嚴重破壞,說明訂立《禁止蒙面規例》的合理性。這8大重點包括: 1、抗爭次數愈來愈多及頻密,規模愈來愈大; 2、暴力程度逐次升級,大量使用汽油彈等,社會秩序崩潰; 3、抗爭者採用「黑群」戰術,以黑衣物黑面罩隱藏樣貌,企圖躲過警方追捕; 4、和平集會往往演變成暴動; 5、愈來愈多年輕人及學生參加抗爭及暴動; 6、無辜途人遭「私了」,包括一人遭縱火燒傷及一人遭磚頭擲中致死; 7、即使《禁止蒙面規例》生效後暴動沒止息,公共及交通設施遭破壞; 8、抗爭者蒙面妨礙警方有效使用催淚煙,警方需要提升武力級別才能驅散人群,愈來愈多人被拘捕。 第三,終審法院指《禁止蒙面規例》是政府對上述社會情況所作的相稱回應,符合「相稱驗證法」(Proportionality Test)的四個原則,即目標要合法、措施要與目標有合理關係、有合理需要和在個人權益及社會整體需要之間取得平衡。 即是說,終審法院認同雖然《禁止蒙面規例》限制集會、言論自由及私隱權,但是這些權利並非絕對,而是可以受到合法限制的。當公眾安全、公共秩序或他人權利受侵害,上述權利便要受合適的限制。因此,《禁止蒙面規例》禁止市民參加未經批准集結、公眾集會或公眾遊行時蒙面,是合乎比例的,並已在顧及香港的整體利益和個人權利之間取得平衡。 歸根究底,這場司法覆核並非源於《禁止蒙面規例》本身,而是源於去年黑暴嚴重破壞社會安全及秩序,而終院的判決證明社會需要適當的法律工具以保障整體利益。這次終院判詞理據清晰,簡單易讀,堪稱判詞範本,相信對下級法庭有指導作用,也有助社會撥亂反正,意義重大。在此,祝願黑暴隨2020年離去不返,市民共迎平安新年。 終院《禁蒙面法》裁決撥亂反正(撰文 : 黎棟國,原文刊載於東方日報) https://npp.org.hk/npp/article/p/終院禁蒙面法裁決撥亂反正
港走向「內循環」 清零須全民強檢  
  文章  
歷任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都曾遭詬病欠缺長遠規劃藍圖,大多在不同範疇設立各種基金、委員會等等,老調不斷重彈,沒甚麼新意。相對地,本年度的《施政報告》多了長遠計劃,內容算是豐富,除了強調有中央支持,香港如何配合大灣區發展外,還有「堅持一國兩制」、「走出疫境」、「注入經濟新動力」、「增加房屋與土地」、「建設宜居城市」、「持續改善民生」及「培育人才及青年發展」7大範疇。 當中,「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鞏固香港國際航空樞紐地位」、「發展香港成為國際創新科技中心」、「2050年前實現碳中和」、港鐵研究東涌綫延綫、屯門南延綫及南港島綫(西段)等都屬長遠規劃;行政長官積極推動的「明日大嶼」更是紙上造地的超長遠願景,不單落實需時,能否成事還要視乎特區政府的魄力及執行能力。 如果沒有第四波新冠肺炎疫情的打擊、如果2020年第三季本地生產總值(GDP)沒有下跌3.4%(預計全年衰退6.1%)、如果失業率沒有高升至6.4%、如果沒有滿街吉舖,我相信廣大市民會對這份《施政報告》更加喜聞樂見。 市民最期待 大規模救市措施 可是,現實很骨感。第四波疫情的確診數字日創新高,歌舞群組已累計300多人確診,連養和醫院都失守有小型爆發,小市民面對失業威脅和沉重的經濟壓力,市民最期待的是大規模救市措施,盡快實施全民強制檢測,盡快清零,盡快和內地通關,盡快回復正常工作及生活,重新推動經濟活力。 偏偏這份《施政報告》沒提救市方案,「走出疫境」的部分只有6段,盡管標題是「全力以赴,力爭清零」,強調「必須採取一切『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措施嚴控疫情」(第35段),卻只提出「更廣泛地推行沒有病徵人士『願檢盡檢』,或再次推行大規模的社區檢測」(第35段),並沒提及全民強制檢測,也沒對何時通關作出承諾。 專家指出,全民強制檢測不單需要龐大的工作人手、化驗人員、化驗室、試劑,市民接受檢測後需禁足至少7天,以確保沒有把病毒傳開,並要解決市民禁足期間的一日三餐,追蹤系統亦要更精密、更先進,現在的「安心出行」程式未能應付。甚至有官員以為,全民強制檢測等於封城、停股市,經濟損失會很慘重。 願檢盡檢 不能截斷社區傳播 說穿了,特區政府認為推行全民強制檢測困難重重,在「措施的法律基礎、市民的承受能力和對經濟的影響」(第33段)之間卻步,沒有信心實施。 我認為特區政府沒看清的是,所謂「願檢盡檢」,正正走漏「不願意檢」或有意隱瞞的人士,不能揪出所有隱形傳播者,因此不能截斷社區傳播鏈,第四波爆發就是「內防反彈」失敗。 「外防輸入」方面,香港的入境檢測措施及隔離安排一直被批漏洞重重,例如沒有專車接載檢疫人士到指定檢疫地點、沒有指定檢疫酒店、留宿檢疫酒店的又可以離開房間或接受探訪等等。我認為必須採取更嚴謹的措施,做到滴水不漏,例如境外回港人士須強制隔離21日,提高回港的時間成本,從而減少入境人數等等。 長痛還是短痛? 港府要抉擇 眼看第四波疫情愈爆愈勁,經濟將進一步萎縮,特區政府要抉擇,香港要走向「內循環」或「外循環」?要長痛還是短痛? 要救市,要提振經濟,便需盡快清零,讓內地接受香港是低風險地區,同意通關,恢復經濟活動,走向「內循環」。我認為全民強制檢測是重要一步,即使市民要禁足數天,也是短痛,相信市民願意配合忍耐。再者,我不認為實施全民強制檢測等於封城或停股市,藥房、超市、緊急服務等將維持,特區政府做好安排及宣傳便可。 若特區政府繼續所謂「張弛有度」的抗疫態度,維持「外循環」及境外輸入,不敢推行全民強制檢測,社會只會持續有隱形傳播,久不久爆發一波,難道我們只能坐等疫苗?屆時香港的經濟將會萎縮到甚麼地步?民怨又會累積多深?
新民黨 會見財政司司長 提交2021-22年度《財政預算案》建議  
  新聞稿,焦點  
特區政府正就2021-22年度《財政預算案》進行公眾諮詢,新民黨主席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女士、新民黨副主席潘國山先生、新民黨執委譚榮邦先生、中委蘇炤成先生、陳家珮女士及新民黨社區發展主任李梓敬先生,今早(18日)會見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先生,提交建議書(詳見附件),提出九項建議,力求在目前經濟下滑,疫情反覆的情況下,讓庫房開源節流,協助各類有需要人士。 新民黨主席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女士稱:「今天新民黨會見財政司司長,因容海恩議員有事未能出席,我們有多位地區代表出席會議,向財政司司長反映對財政預算案的意見。我們當然明白目前香港的經濟環境非常惡劣,政府面對龐大的赤字,但是政府未能控制疫情,百業蕭條,兼且我們相信在農曆新年後,本港的失業率會持續上升,因此我們向政府提出建議,包括開源與節流的措施,及如何回應社會的問題。」 政府部門節流 促減省2%開支 「開源方面,有些政黨已建議政府發債,我們覺得除此以外,政府還有其他方法增加政府庫房收入,就如以前多位財政司司長都做過,包括98年亞洲金融風暴,與因SARS(非典型肺炎)期間引致的經濟衰退,時任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先生,便曾要求所有政府部門削減2%基本開支;幾年前政府有大量盈餘,時任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先生預測香港有結構性財赤,也要求政府部門削減基本開支。」 「根據去年財政預算案的預測,2021至2022年度的政府經營開支,包括經常開支、資助金及非經常開支,已達近5,700億元,如果財政司要求政府部門減省2%開支,便可減省114億元開支,相信金額可以回饋社會。」 「而在過去一年,很多政府部門安排員工在家工作,削減服務,例如口岸停開,目前只開通兩大口岸,包括港珠澳大橋與深圳灣口岸,可以節省很多開支,即使日後口岸重開,估計都是先開通有限通道。我們相信很多政府部門,有空間減省開支,讓財政司得以回應社會訴求。當然有個別部門例外,如衛生署,工作量在疫情期間當然會大增,甚至需要額外開支,他們可向財政司提出個別調配資源要求。」 上調博彩稅與股票印花稅 為政府開源 在目前財赤下,新民黨要求政府積極考慮開徵博彩稅及股票印花稅。葉太表示:「去年我們已向財政司提出開拓收入,但因香港奉行簡單低稅制,可供開徵的新稅項不多,例如過往研究過開徵銷售稅,目前就沒有可能,也不適合推出,所以我們建議增加博彩稅,特別是足球的博彩稅。2019年足球的博彩稅已超越賽馬的博彩稅,期內馬會的博彩及獎券收入達到315億元,博彩稅的貢獻為政府收入3%,因此我們建議增加足球博彩投注稅率,由現有50%,增至80%;賽馬投注稅率由現有72.5%至75%,增至75%至80%。馬會也有和我們說,建議開源增加其他運動的博彩稅,例如籃球,我們並不反對,甚至現在流行的MMA,也可開徵稅收。」 「另外,我們建議上調股票買賣印花稅,雖然因疫情影響,百業蕭條,但金融與保險業仍錄得3%逆市升幅,加上有『北水』支援,股市非常暢旺,目前印花稅0.1%,我們建議上調至0.5%,我們不認為上調印花稅,會影響交投量或影響企業來港上市,因香港的上市條件非常好,而且投資者最重要有錢賺,估計他們不會介意印花稅增加多少。」 短期失業支援 「至於政府盈餘怎樣去使用,我們要求財政司考慮短期失業支援措施,因政府已停止『保就業』計劃。雖然政府推出綜援失業支援計劃,但力度不夠,到去年十月,成功申請綜援計劃以後的失業支援計劃只有19,000人,相對25萬失業大軍,受惠人數只有7.6%。」 「因此在失業救濟方面,新民黨與其他建制派政黨已有共識,我們都要求政府為失業人士提供6個月有時限的失業救濟,如目標是25萬失業人士,每人每月獲6,000元支援,維持6個月,開支約82億元。有關支援計劃的申請程序需要盡量簡單,不要太多冗長的入息審查等。當然政府有問,6個月期限是否足夠,是否需要延長。我們認為答案在於政府,如果能夠控制疫情,當經濟重開,可能不需要6個月支援。政府有責任遏止疫情,讓各行各業重生。」 租金及聘請外傭扣稅 葉太補充:「我們建議兩項稅務寬免,包括引入租住居所租金扣稅,即是租屋有稅務扣減,政府可參考居所貸款利息扣除,為租屋人士提供稅務扣減。另外,針對中產人士需要的外傭開支,因現在外傭供應少,很多家庭需要聘請外傭,加上中介公司收費高,開支更加龐大。對於政府歷年來已引進不同稅務寬免,如供養父母、祖父母、子女等免稅,如日後可加入聘請外傭稅務扣稅,建議最高限額為55,000元可獲扣稅。」 「最後一項建議,是如何鼓勵業主調整租金。面對艱難經濟環境,世界很多地方,如英國、澳洲、紐約、洛杉磯等地已緊急立法,禁止驅趕租客。澳洲新南威爾市,去年4月也推出稅務優惠,為商戶提供25%地租寬免。由於目前政府不願意立法令業主減租,因此我們建議用稅務寬免,鼓勵業主減租。如去年減租25%,建議利得稅可減1%;如減租50%,利得稅可減5%。」 「當然是次會面,我們已要求政府嚴控經常性開支,因近年政府經常性開支及公務員體系大幅增加,尤其在教育及福利方面,需要嚴控開支。還有,防疫抗疫基金遺漏了『食物製造廠牌照』,因食物製造廠持有關牌照,很多都設堂食,卻得不到政府支援,我們已向財政司及食衛局局長反映有關建議。」葉太總結。
新民黨 就《2020年施政報告》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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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黨 就《2020年施政報告》的回應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女士今天(25日)發布2020年施政報告,新民黨認為整體而言,政府接納多項我們提出的建議,是一份內容詳盡全面的施政報告,為香港作長遠發展藍圖勾畫,值得讚賞,也有很多措施助港充分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發展。 新民黨主席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女士表示:「今天行政長官宣讀了一份非常詳盡的施政報告,這是她上任以來最詳盡的一份,對一國兩制作了深入的解釋,內容非常豐富,也勾畫了長遠發展的藍圖,值得讚賞。其中有很多有關大灣區合作的建議,如鞏固香港國際航空樞紐地位、創科中心等,有利香港在運輸、創科、金融等方面的長遠發展,兼且盡量提供空間予香港的年輕人進入大灣區發展。」 土地房屋 政府積極造地 葉太表示:「在土地房屋方面,見到行政長官很努力為香港增加土地,如果項目能夠落實,造地應該能達標。地區方面,我作為港島區的民選議員,當然很高興聽到政府會落實港島南沿線的西分段,這是南區居民爭取已久,特別是因應華富邨的重建,將來當區有很多人口,港鐵延線是居民引頸以待。至於發展南區旅遊,我們對此表示歡迎,這也是過往區議會很想推動的項目,例如將香港仔發展為漁人碼頭。今次政府有全盤建議,實屬好事。」 「對於政府公布撤銷非住宅物業雙倍從價印花稅,因目前經濟環境低迷,商舖空置率很高,此舉有助減輕商舖業主負擔,為商戶提供減租機會。」 監管劏房 本港租金高企,公屋輪候時間上升至5.6年,超過二十萬名低收入人士被迫蝸居劏房。受疫情影響,居於劏房的弱勢社群首當其衝,生計大受影響,政府有必要加快劏房租金管制、濫收水電費及制訂安全標準三方面的工作。 葉太表示:「研究『劏房』租務管制,我們認為目前的進度太慢,管制分隔房屋,英國早已經立例規管,香港值得借鏡,『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需要18個月作研究,我們對此很不滿,雖然最新小組表示將於明年第一季『交功課』,我們仍希望能夠加快進度。作為議員,參觀過香港的『劏房』,見到很多安全隱患或火險問題,尤其已有女住客曾觸電而死,或近期涉及『劏房』一房多戶的意外,問題非常迫切需要盡快處理。」 新民黨副主席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女士稱:「我們在施政報告見到政府有承擔,回應市民訴求,積極覓地建屋,是次施政報告政府公布覓到不同地區土地,如330公頃土地,發展新界北等,希望縮短市民輪候公屋時間,期望政府承諾可讓市民3年可『上樓』,輪候到公屋,改善住屋問題。」 應對新冠肺炎疫情 盡快推行全民強制檢測以達致「清零」 為了早日恢復經濟活動,協助港人維持生計,政府應以確診數字「清零」為目標,並果斷採取合適手段。首先,應盡快推行全民強制檢測,以切斷病毒隱形傳播鏈。香港在今年9月曾推行普及社區檢測,對進行大規模檢測有一定經驗及硬件。未來政府要積極研究全民強制檢測,有關檢測應在一段有限時間內執行,換取「清零」的結果,以讓香港與內地、澳門及其他疫情已受控的國家及地區全面恢復「通關」及人流往來,提振香港經濟。 加強「安心出行」應用程式的功能 「安心出行」應加入「曝光通知」(Exposure Notification)或類似的功能。前者的技術由兩大科技企業聯手開發,並無牽涉位置追踪或中央數據庫,故被環球私隱議會(Global Privacy Assembly)視為較私隱友善。環球私隱議會的調查顯示,32個受訪的司法管轄區中,有16個正使用此類技術,其中包括加拿大、德國、荷蘭和愛爾蘭等。 只要「安心出行」加入此功能,便能記錄所有與持手機者擦身而過的人士,並匿名記錄14天,以協助當局更完善追蹤接觸者。 公務員編制 面對經濟逆境,希望特區政府可與市民共渡時艱。我們要求政府各部門透過內部人手調配應付工作。建制派已有共識,審批開設常額或編外首長級職位的申請時,必定會嚴格把關。我們同時促請政府將資源優先投放增加臨時基層職位。高興政府回應建制派意見,在目前財政赤字龐大、整體經濟、社會情況衰弱時候,撤回所有正待審批的人事編制建議,包括首長級職位,逐一重新審視。 放寬境外醫生執業 為了紓緩公營醫療系統醫生不足的情況,新民黨要求政府輸入有經驗及有質素的非本地培訓醫生,例如先讓在海外修讀醫科並獲得專業資格的港人子女返港執業,無需應考本地執業資格試。具體條件如下: 一、已取得英聯邦國家或北美的醫生執業資格; 二、其父或母有香港居留權;及 三、簽訂合約,指明來港後須在公立醫院工作至少三年。 另外,計劃在頭數年應設申請人數上限,並根據計劃成效,再考慮日後是否開放至在其他地區修讀醫科,並獲得專業資格的港人子女。 關顧基層 本港步入第四波疫情,影響整體經濟,加上「保就業」計劃將於11月底完結,預計會出現裁員及倒閉潮,失業、就業不足、減薪及放無薪假等情況將更為嚴峻。新民黨要求特區政府研究以不同短期措施,包括緊急經濟援助、增加臨時職位及支援受疫情重創行業的僱員等,向有經濟困難的市民伸出援手。 修補撕裂和家庭支援 鑑於反修例風波最終演變成鼓吹「港獨」,衝擊「一國兩制」,特區政府有責任採取有效措施,與市民共同修補社會撕裂,包括在社區層面為有需要家庭提供更多針對性的支援和服務,例如精神健康、情緒輔導、照顧兒童及長者、青少年學習、單親家庭等不同範疇。此外,特區政府須加強宣傳教育,讓市民正確了解和認識「一國兩制」和《基本法》,這是修補撕裂的重要關鍵。 新民黨副主席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女士稱:「行政長官提出關注市民的精神健康,提供3億元予地區處理有關問題,我對政府接納我的意見表示高興。見到社區不同階層的人士,因為『黑暴』原因,家庭面對很大的壓力,照顧者、時間安排上難以分配,尤其目前疫情嚴重,希望政府加強支援,提供多些資源處理市民因社會事件及疫情產生的精神健康問題,無論在照顧者、幼兒服務、照顧老年、時間交替等,多作彈性,釋放婦女勞動力。」 大灣區共同創建 容海恩表示:「大灣區共同創建我們也給予了大篇幅的建議,今次特首施政報告中,也提出多項措施,如創科提供的職位,支持年輕人創業,為近200家青年初創企業提供資助及向約4000名青年提供服務,於香港與內地工作,對香港青年是新嘗試,好開始。」 「青年在大灣區發展,感激政府向中央政府爭取,及聯繫很多企業支持有關計劃,見到計劃有津貼,非常細心,希望政府多作宣傳,多鼓勵青年人參加有關計劃,未來考慮在大專、大學、中學作推廣。當然目前細節未公布,但我們希望多些香港青年樂意到大灣區學習、生活及工作。今次施政報告公布香港青年於大灣區工作部分,未來希望政府推動青年在當地生活及學習,再與中央爭取更多措施,讓青年更融入大灣區。」 「香港有非常龐大的人才庫,例如專業人士,專業會計師有四萬多個、十多萬保險從業員、十萬位銀行界精英、一萬四千名大律師及律師,我們需要政策鼓勵專業人士到大灣區幫助內循環及外循環,提升香港的角色。了解最近專業人士,可透過法律考試,讓律師可在大灣區當地執業,我歡迎有關措施,希望日後政府提出更多配套,支援更多專業人士在大灣區工作。」容海恩總結。 為鼓勵更多青年往內地求學、就業及生活,支持政府與內地部門商討,放寬港人在内地置業的限制,推動更暢達的雙向理財機制,拆牆鬆綁,令一小時生活圈變得更完善及便利。 除此之外,新民黨敦促特區政府推出更多就業計劃,與內地企業合作聘請青年到大灣區城市工作,政府亦可與企業研究,為參與計劃的青年在大灣區提供住房、醫療等支援,以增加計劃吸引力。 政府應加大力度,提供更多支援,拓展商業人脈,鼓勵更多企業包括金融、法律、創科、文化等行業與青年合作。一方面增加工作機會,紓緩青年在港就業和失業問題,開拓發展機會,另方面亦可充實大灣區人才交流,建構大灣區人才庫,推動香港成為國家「國內國際雙循環」的重要引擎。 政府應前瞻性地考慮更多港人回內地退休及養老問題,加強港人在內地退休及安老的醫療及支援措施。 交通及鐵路減輕交通費負擔 在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下,政府推出為期半年的減免20%港鐵車費及暫時放寬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的每月公共交通開支水平,計劃原定在2021年1月1日完結,現已延至明年3月。我們希望將計劃延長半年,並由港鐵承擔所需開支。我們認為,「可加可減機制」內的「生產力因素」長期被低估,當局應著手研究檢視票價機制,確保車費的調整機制貼近現實情況。 對政府提出多項土地供應措施,加緊落實北環綫鐵路項目,配合古洞北新發展區公營房屋入伙表示支持,期望政府盡快落實興建港鐵北環綫,連接港鐵西鐵綫原有的錦上路站及東鐵綫落馬洲支綫已預留的古洞站,接通新界東及新界西居民往來,分流及減輕港鐵目前觀塘綫使用量飽和的情況。 支援舊樓業主改善樓宇安全 本月中,油麻地廣東道一個唐樓單位發生火警,造成8人死亡,多人受傷。慘劇令公眾再次關注舊樓的消防安全問題,希望政府能責承市建局檢視現有舊樓維修工作,加快推動維修保養工作,並為有需要業主提供針對性的支援。 重塑教育 改良通識科 葉太關注施政報告提出的教育部分:「雖然教育部分著墨不多,但行政長官已掌握幾個最重要的問題,例如通識科是必修科,長時期被批評範圍太廣,六大元素,學生一般難以掌握,少有老師在六大元素都會精通,加上無指定課本,坊間教材沒有受到規管,所以令很多課堂教材資料不準確,甚至有誤導性。而政府自05年已開始推動國民教育、德育發展,但在價值觀教育方面,過去香港有很多政治事件涉及年輕人參與甚至犯法,顯示國民教育、德育發展明顯失敗,需要改善。因此政府處理通識科問題實在是有必要,當然考評工作也要與課程發展配合。」 「至於推廣應用學習課程,我非常贊成。推動新高中學制之後,有很多人提出批評,發展應用學習課程不足,升學途徑主要為大學,欠缺職業培訓等。比較以前的學生,升上中五之後可選讀商科,或者工專等,但現在只有升大學一條路。但有同學根本不想入大學,或從事職業或專業發展,中學階段如可加入應用學習科目,讓學生為將來從事職業,為職業教育打好基礎是好事。過往應用學習科目及入讀人數比較少,希望政府可加強有關方面發展。」 葉太補充,「電子學習也是很大的問題,特別目前受新冠病毒影響,很多學校需要停課,很多老師校長告知,他們未掌握到電子教育技術,政府在這方面應該加強。另外,教師質素方面,應該要提升,無論學術、語文水平、專業、道德等方面都有待提升。至於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也是應該做的。」 旅遊業支援 容海恩女士稱:「今次施政報告中,行政長官唯一支援的行業,是旅遊業,提供額外6億元紓困措施,回應社會訴求。對於旅遊行業的支援我們表示歡迎,因葉太與我多次與特首、邱局長反映過,旅遊業界的慘況,支援一直不足,疫情對業界的打擊非常大,無論本地遊、限聚令、外地遊,業界面對非常巨大的困難,今次政府可動用近6億元作支援,我們表示歡迎。過往我們提議過用旅遊賠償基金支援業界,特首曾表示改法例不可行,今次喜見政府有其他替代方案,覺得雖然困難,政府也積極尋求方法,改用現有基金善用資源,開源節流,在非常困難下為業界紓困非常難得。」 葉太補充:「我們的中委葉慶寧先生,爭取將旅遊業賠償基金7億元,退還業界,因近年業界並無裁員,不構成裁員賠償問題,賠償基金已累積近7億元,但政府表示法律上不可行,很高興這次政府聽到業界意見,增撥近6億元,有措施幫助旅遊業,我們表示歡迎。」
新民黨 會見行政長官 提交施政報告建議  
  新聞稿,焦點  
特區政府正就2020年《施政報告》進行公眾諮詢,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女士、常務副主席黎棟國先生、副主席容海恩女士、副主席潘國山先生、執行委員譚榮邦先生、執行委員陳家珮女士、執行委員甘文鋒先生與社區發展主任李梓敬先生,今天(11日)會見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女士,提交施政報告建議(內容見附件)。 新民黨是次提交的建議書主題為「輕賦稅 重民生 推復甦」,循減輕市民日常負擔、協助租戶、支援有需要的中小型業主,及開拓收入來源四大方向,提出十項具體政策建議,期望在目前疫情及經濟前景不明朗,加上不涉及新增大額政府開支的前提下,為市民提供新一輪支援。 減稅務負擔 助市民紓困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女士表示:「我們今天會見行政長官,與行政長官說未來香港除了要控制疫情之外,當然還有要應付非常嚴峻的經濟環境,相信香港短期內經濟難以復甦,因為全球的經濟環境惡劣,在全球很多地方,疫情還未受控,而且非常反覆。在此背景下,政府需要推出利民紓困措施。留意到有政黨提出向市民派現金或消費券,去年我們也有向財政司司長提出派消費券刺激消費,但今時今日,我們不認為政府可以透過派錢令經濟復甦,因為政府盈餘已減少三千億元,而財政司司長也預測,今年赤字會達到二千九百億元,因此我們向政府建議,經濟方面應減輕市民稅務負擔,即是我們提出的『輕賦稅』,減輕市民稅務負擔,兼且需要開源,提出增加稅收建議,開拓財政來源。」 因此新民黨建議延長減免20%港鐵車費計劃,由半年延至一年。又建議調整港鐵票價機制,檢討港鐵加價機制,將現時可加可減機制的方程式,加入港鐵地產收入,減輕市民坐鐵路負擔。另外,建議降低停車場收費水平,減輕市民日常負擔。 葉劉淑儀又稱:「我們提出另一紓困措施是針對租戶,很多商舖租戶因生意影響,交不到租,留意外國如英、美、澳洲等部分城市,已有『禁止驅逐租客令』,不准趕走交不起租金的人士,香港可以做的做法是修改《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暫緩條例執行接管商舖。」 「行政長官曾呼籲業主減租,但我們認為不足夠,建議政府應提供稅務誘因讓業主減租,例如每減租15%,業主可獲1%利得稅減免;甚至減租50%,利得稅可減5%,當然有日落條款,鼓勵業主在目前市況艱難時期為商戶減租。」 新民黨常務副主席黎棟國先生,補充支援有需要的小型業主措施:「很多小業主,受疫情影響,他們的收入有問題,建議聯絡證券按揭公司,為他們提出優惠的二按政策,幫助他們渡過難關。至於周轉不靈的商戶,如果有物業,用類似方式去幫助他們。」 關注長者精神健康 新民黨副主席容海恩女士則關注長者精神健康:「我們今天會見特首,也關心大家的精神健康,見到不同的群組,在疫情期間都大受影響,包括照顧者、長者,尤其長者,在疫情肆虐期間,他們失去了原有的社交生活,足不出戶,孤獨感增加。見到政府在有關方面只提供有限度服務,包括精神健康社區綜合服務中心,他們的服務在疫情期間受到限制,我建議政府因應疫情嚴重性,在是次施政報告,多加資源關注長者精神健康,將有關服務覆蓋更寬的社群,不單是康復者或懷疑精神健康受影響人士,並多利用科技,讓不同的群體,在社交限制下也可接受有關的服務,讓科技打破社交限制。」 增加稅收助開源 執行委員甘文鋒先生回應調整博彩稅建議:「見到政府經常性開支不斷增加,但政府收入大部分依賴賣地,及印花稅收益,非常受外在因素影響,收入較不穩定。因此新民黨建議提高博彩稅,在⾜球比賽投注 ⽅⾯,稅率由現時的淨投注⾦收入的50%,增⾄80%;在賽⾺投注⽅⾯, 本地賽事的本地投注,由現時的72.5%⾄75%的累進稅,升到75%⾄80%;另外我們建議增加不同運動項目的博彩,例如建議開徵籃球NBA,或混合格鬥MMA賽事,這些比較受歡迎運動項目的賽事作為博彩項目,也值得政府考慮。」 完善交通配套 社區發展主任李梓敬先生說:「很多住東鐵沿線的市民,經常往返內地,很多人雖然受目前疫情的影響未能經常往返內地,但如果日後通關後,面對的大問題,例如由上水往返羅湖只距離一個站,但東鐵單程車費為$27,用八達通優惠為每程$20.4,對很多基層市民而言負擔沉重,政府經常向市民推銷粵港澳大灣區一小時生活圈,目前交通配套可以做到一小時生活圈,但費用卻不菲,價格因素令很多人使用這些交通配套卻步。希望政府正視交通成本的問題。另外,在會上我們也要求,特區政府盡快落實北環線,因為這是很多新界東、西居民的要求,希望政府盡快推動及落實建議。」 加強市建局建屋功能 執行委員陳家珮女士關注市建局的建屋功能「覓地建屋是政府的大難題,其中市區重建局是建屋的重要渠道,去年市區重建局推出首次置業樓盤,反應很好,四百五十個單位,獲二萬多人認購。去年施政報告特首再次提到關注市建局覓地建屋角色,我們建議,市建局建屋範圍應加大,除了收購單幢舊樓改建新樓外,應加大舊區重建,如將整個工業舊區重建,如重建觀塘舊區,未來應更大重建規模,讓更多市民受惠。另外,建議市建局將部分改建房屋撥作興建公營房屋。同時我們也關注,首置置業計劃,補地價政策年期應延長,甚至取消,讓更多市民可首置置業。」 新民黨2020《施政報告》建議
就本地一萬元消費劵質詢政府  
  立法會事務  
葉劉淑儀議員問: 自去年6月以來,示威活動及暴力衝擊持續不斷,重創香港經濟和各行業,特別是旅遊業、飲食業及零售業。去年全年實質本地生產總值預期下跌百分之1.3,失業率或會節節上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為刺激市民消費以促進經濟復蘇和就業,會否考慮新民黨早前提出的下述建議:向18歲以上香港居民每人派發有效期6個月、總值為一萬元的本地消費券(當中可用於飲食及零售服務的金額均為四千元,而可用於旅遊服務的金額為二千元);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過去半年的社會事件對香港的經濟造成沉重打擊,旅遊、餐飲及零售等行業更是首當其衝。零售銷售量在去年第三季按年大幅下跌近兩成後,10月和11月合計的跌幅進一步擴大至約百分之26,是有記錄以來最大。食肆總收益在去年第三季按年實質下跌百分之13.7,根據業界觀察,第四季餐飲業的經營情況更為嚴峻。社會動盪持續,這些行業的業務情況短期內難見起色,情況令人十分憂慮。要使市民的消費意欲回升,促進經濟復甦和保障就業,首要條件是要停止暴力衝突,令社會盡快回復正常,讓市民可以安心外出消費,旅客恢復來港旅遊,投資者願意來港進行商業活動。 政府明白企業及市民在現時的經濟環境下所承受的壓力。因此,政府一直密切注視社會事件及暴力衝擊對各行業的影響,並與相關業界緊密溝通,提供適切的協助。因應不斷變化的經濟情況,政府由去年 8 月起先後宣布一系列「撐企業、保就業、紓民困」的措施,合共涉及金額超過 250 億元。 政府曾收到不同人士及團體的意見,建議向市民發放消費券或直接派發現金,以刺激市民消費意欲,幫助受打擊行業,穩定經濟和就業市場。 部分意見認為發放消費券比直接派發現金,更可發揮帶動消費、促進本地經濟活動的作用。不過,發放消費券牽涉較複雜的額外行政安排,包括訂定適用範圍、使用辦法、兌付安排、監管和防偽措施等,可能需要相對高昂的行政費用。   此外,發放消費券的效果亦可能受「替代效應」所影響。舉例說,如果有些市民主要以消費券去支付基本生活開支,而沒有因為取得消費券而增加額外消費,那麼發放消費券對刺激消費、帶動經濟所發揮的效果就會沒有預期中那樣理想。 根據台灣和日本發放消費券的相關經驗,措施對刺激消費及經濟增長均未能達到預期中的效果。台灣於2008年受到金融海嘯衝擊,為短期刺激經濟,於2009年向民眾派發每人3,600元新台幣的消費券(相當於港幣約840元)。根據其後的評估報告顯示,有關措施僅提高其GDP約0.28%至0.43%,較原先估算的0.66%為低。日本於1999年也曾經向特定對象發放金額為2萬日圓(相當於港幣約1,300元),性質等同於消費券的「地域振興券」。根據調查結果顯示,因而帶動的消費僅佔「地域振興券」使用金額的32%,約等於日本GDP的0.1%。近年來,外地並沒有其他較大規模發放消費券的實例可供借鏡。 政府在制定任何財政措施時,除了要考慮措施本身的成效,亦需顧及長遠的財政狀況。正如財政司司長早前指出,本財政年度很有機會出現赤字。若政府向市民派發消費券或現金,會令財赤規模擴大。我們既要謹慎考慮社會對大額赤字的接受程度,亦要小心評估國際評級機構的反應。因此,政府必須非常審慎從事。 追問部分: 主席,署理財經及庫務局局長的回應拒絕我的建議,他提出的理據,每一個都可以反駁,完全不可以成立。 你說執行有困難,那中央政府不是叫特區政府官員「迎難而上」嗎?有決心便可做得到。你看昨天行政長官都可以推出十招,為何你不幫助財政司「迎難而上」?你說會有「替代效應」, 但你曾修讀經濟,難道你不知道也有「乘數效應」(multiplier effect)?這六百多億元假如給了這三個行業,等於注資入這些行業,可以保就業,員工有糧出,便有收入可以消費,這就是乘數效應,你沒有聽說過嗎?你說台灣、日本經驗不好,但其規模比香港小很多,亦可能有其他因素,怎能夠直接比較呢? 讓我再說一句,一定要反駁局長的理據。你說影響財政赤字,昨天的措施,100億當中很多是經常性開支,你不擔心財政赤字嗎?主席,我的問題是:既然你否決我們的建議,你有甚麼策略振興經濟?你說過所用的250億成效不彰,特別是旅遊界,入境客派100元、過境120元,但沒有旅客,怎樣幫助他們?你回答我吧。有甚麼具體措施保就業、振興經濟?行政長官昨天宣佈的只是民生措施,並非經濟措施,經濟措施是要你們提出的。
誰是第一人敦促特區政府與內地商討移交逃犯協議?讓市民看清真相  
  立法會事務  
多謝代理主席女士,我發言是支持張華峰議員的議案,我完全同意張議員議案指出,政府現時當務之急是盡快恢復社會秩序,穩定營商環境,採取及時的應對措施 ,令市民可以恢復正常的生活。我亦很高興藉這個休會辯論的機會,向市民講真話,講清講楚,告訴市民那些人一直講大話,瞞騙市民!可惜尹兆堅議員不在席,我想告訴所有的泛民議員,究竟誰是第一人敦促特區政府與內地商討移交逃犯協議,以及刑事司法互助安排呢?正是李柱銘議員! 1998年香港出現了兩宗轟動社會的刑事案件,第一宗是德福花園的「五屍命案」,風水師李育輝殺了五名女士後逃到內地,被逮捕及處決;第二宗是「張子強案」,張子強涉嫌綁架和囤積軍火,同樣逃到內地,然後被逮捕及處決。當時立法會非常震驚,要求特區政府盡快與內地商討刑事司法互助安排,例如1998年12月3 日,我擔任保安局局長,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交代,要與內地訂明有關安排,並與今日的特區政府一樣,承諾所有安排必須符合「雙重犯罪」原則、指定罪行、不得再移交第三國家的保障、死刑及政治罪行或受政治迫害一律豁免移交的保障,就此,根據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文件編號CB(2)748/98-99(02) 第十段有清楚說明:「鑑於公眾對近日張子強和李育輝等案件的關注,亦正如政務司司長所承諾,政府會盡力加快工作,以期早日與內地就此重要事項達成協議。」當時政務司司長就是陳方安生女士。 接下來,李柱銘先生亦在1998年12月9 日動議議案。李議員動議的議案內容如下:「由於兩名富商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特 區”)被綁架案及德福花園五屍命案均在內地法院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審理,引起港人極大關注,但特區政府卻未盡全力爭取將在特區境內涉嫌違法的人士,交還特區法院審理,以捍衛《基本法 》賦予特區的司法管轄權,對此,本會深表遺憾;同時,本會促請特區政府以國際社會公認的原則為基礎,盡快就中港兩地移交疑犯的安排與中央人民政 府進行商討及達成協議,恢復港人對特區司法管轄權的信心。」 因此,我真的要問問尹兆堅議員,究竟是誰人表演「四川變臉」?李柱銘去美國告狀時,有沒有告訴美國人他是提出修例的第一人?他當年不斷敦促特區政府和內地達成協議!我則堂堂正正光明正大地多次到北京開會,商討移交逃犯協議和刑事司法互助安排,會議後每次都是光明磊落向本會匯報。為何對這些事實你們全部失憶?是誰欺騙市民?拍攝影片誤導市民,宣傳香港人如何肉隨砧板上,隨時像動物一樣被移送內地! 事實上,所有案例都證明移交逃犯是需要經過法庭冗長而複雜的程序。最近新西蘭的高等法院否決移交一名韓裔新西蘭公民,該人士涉嫌在上海謀殺一名性工作者,而這案件已由2011年審理至今。蘇格蘭的法庭也拒絕了台灣一個引渡要求,有關一名英國人在台灣醉酒駕駛,撞死一名派報紙的職員。由此可見,最終決定權在法庭手上,並非行政長官一人決定。亦有指法官備受壓力,試問法官受高深教育,良好的司法訓練,身受納稅人供給不錯的報酬,他們當然必須承擔責任。我們每個人都有壓力,法官承擔責任,幫助香港人解決法律問題,是他們應有的責任。因此,代理主席,我認為應該就此向市民講清講楚,是誰人不斷向市民講大話?誤導市民!將這條應該做的法例,抹黑成一條所謂「送中」的惡法! 亦看看國際社會怎麼說,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即G20集團轄下的「財務行動特別組織」,素來批評香港與內地沒有移交逃犯協議和刑事司法互助安排。過往,他們直指這是一個significant deficit ,即一個「重大缺憾」。近來,可能因為要和應香港反對修例的聲音,則改為 legal shortcoming,即一個「法律上的缺憾」。不過,我們仍然需要完善這些法律,所以政府不撤回是正確的。那些要求行政會議成員辭職的人,全部皆作出不公平的指責。這條例本身完全沒有錯,但大家都同意,政府在宣傳和解釋這條條例方面,乃至為市民反駁種種謊言的工作,做得嚴重不足。 說到撤回,我們看看當年政府處理23條的時候所用的語言。2003年7月7日,時任行政長官董建華先生發表聲明:「我即時召開行政會議特別會議。經過詳細商討後,基於自由黨的立場,我們決定將條例草案押後恢復二讀,並在未來一段時間加強向市民解釋修訂案內容。」其實這個方針與現時政府無異,一樣是將其押後並且加強解釋,並沒有表示撤回。再看看我的接任人李少光局長向內務委員會主席周梁淑怡女士致函的內容,信函的日期是2003年10月2日,李局長寫道:「為在程序上落實前文所提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決定,我現確認我不擬根據《議事規則》第 54(5)條發出預告,以在本屆立法會任期內恢復該草案的二讀辯論。草案因此會根據《議事規則》第 11(4)條及《立法會條例》(第 542 章)第 9(4)條,在本屆立法會任期完結時失效。」即是和現在特區政府的說法一樣,繼續開放式的諮詢去解釋這條條例,沒有時間表,不發出預告恢復二讀,任由這條例「自然死亡」,實質上等同不會再推動修例,等同撤回。 為什麼當時沒有要求撤回的爭論呢?我認為今天有人強烈要求撤回,根本別有用心!為了找理由不斷衝擊政府部門,除了衝擊警察總部之外,又衝擊入境事務大樓、稅務大樓,今天亦有超過100人衝擊律政中心。他們的目的到底與這條條例有什麼關係呢?其實只不過是用「撤回」作一個藉口,不斷擾亂香港秩序,甚至令香港在國際社會失色,令許多希望到香港做生意或旅遊的人,感到香港是一個不安全的城市,他們的用心實在非常惡毒!「撤回」是一個要求律政司下台的藉口,假如律政司下台,他們就會要求整個特區政府領導班子總辭,所有支持過修訂條例的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全部都應該總辭,不如讓泛民和黃之鋒接手特區政府,這就是他們的最終目的。代理主席,所以我一定要藉這個休會辯論的機會,向市民講清楚這背後的陰謀。 當然,我要強烈譴責近日這些示威人士衝擊警察總部。過去兩星期有大部分市民和平遊行,充分彰顯香港擁有高度自由,以及人權得到高度保障,這是我們香港人皆引以為榮的核心價值。不過,在這些和平的示威遊行之後,有些不法之徒聚眾衝擊政府部門,特別是衝擊警隊,他們的用心非常惡毒!他們知道警隊是維護香港治安和秩序最重要的支柱,他們就故意不斷打擊警隊的士氣,甚至侵犯他們的私隱,包括網上「起底」和 網上欺凌。昨晚市民在愛丁堡廣場和平集會後,有眾多穿黑衣的人士走入地鐵站,他們最後走到軍器廠街再次包圍警察總部。我見到一名正在上班的警員,他沒有戴口罩,光明正大地上班,但竟然被人追打!不過,他無畏無懼,直視這些示威者。其實這些人已經觸犯多項刑事罪行,包括襲警、非法集會、刑事毀壞,警方應該將他們繩之於法,不可以因為你「聲大」你「人多」就可以獲得特赦。 代理主席,就此我感到特別震驚,為何一位前政務司司長能夠說出特赦及釋放違法人士,此等嚴重衝擊法治的言論呢?我們一位前同事余黎青萍女士,她以英語寫了一篇非常感人的聲明,在我們前政務官的圈子裏流傳。她表示 disappointed by 這位前同事陳方安生的所作所為!我亦 disappointed by 民主黨的變臉與謊言!李柱銘到美國告狀,有否告知美國人,他是第一人支持與內地簽訂移交逃犯協議,和達至司法互助?這些真相應該告知市民。 代理主席,這些近日的示威者已經成為一股流寇,不斷去衝擊各個政府部門。我懷疑他們真正目的就是要拖垮政府,傷害我們整體市民的利益。因此,我懇請各位善良的市民,看清楚真相,不要支持這些破壞香港繁榮安定的壞分子,不要參加他們的集會,亦希望各位父母約束您們的子女,並解說給他們知道,和平示威沒有問題,但一遇到出現亂象,應該帶他們離開現場,以免他們身陷險境。
2019年撥款條例草案》二讀(恢復辯論)  
  立法會事務  
2019年4月18日 《2019年撥款條例草案》二讀(恢復辯論) 主席: 今年預算案其中一項較受關注的措施,是政府建議在未來3年,撥款200億元購置60個物業,供營辦130多項社福設施,包括日間幼兒中心、長者鄰舍中心、到校學前康復服務、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家長資源中心、共享親職支援中心等。早前,我在特別財委會提問,希望向社署了解他們在物業採購方面會有甚麼機制,包括如何招標、怎樣評估價格水平是否合理,以及政府會否由具有與土地和房屋發展相關經驗的專業人員參與處所購置工作等。 不過,署長的答覆未有正面回答我的問題,署長只表示,政府推出有關建議措施是應對殷切需求的社福服務及解決處所短缺的問題。她又話,社署和政府產業署將會成立工作小組,以進行採購研究,包括探討物業市場的供應情況、制定採購的策略,並會就採購安排及程序諮詢財經事務局和廉政公署,以確保公帑得以妥善使用。顯然,現階段署方仍在探索和研究如何落實有關措施,希望署方可以早日得出結果,盡快向市民交代具體執行細節。 主席,現時多區社福設施不足的情況都相當嚴重,部分公共屋邨,尤其是舊屋邨,更是因為邨內缺乏社福設施,居民需要跨區才能享用社區服務。不少老人家、小朋友和弱勢社群,他們往往是最需要使用社福服務的一群,但偏偏他們在區內卻找不到相關服務提供機構,唯有辛苦些、行遠些,走到隔離區去用這些服務,長遠來說,這種做法既不切實際,亦不可行,政府有必要認真研究哪一區究竟欠缺和需要什麼設施。歸根究底,為什麼有些屋邨嚴重缺乏這些社區服務呢,我認為都係領展獨大造成的禍害。 領展的歷史我不在此詳述。據報道,過去2年至少有6間原本租用領展旗下公屋商場鋪位的社福機構,因為租約期滿或整幢物業出售而要搬走。我認為,政府有必要正視社福機構在領展或轉售的公屋商場續租遇到困難的問題,否則再購買幾多物業,都是永遠不會足夠,希望政府認真研究有關問題。 長遠而言,與其花費巨額在市場購置私人物業,政府更應該先檢討是否已經做好社福規劃,我曾在不同場合與創科局局長楊偉雄探討過,利用大數據進行人口結構分析事實上對於香港發展規劃十分重要。如何在賣地條款中加入興建福利設施的要求,以及在《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加入以區內人口結構為基礎的社區服務規劃比率,及早預留合適土地,用作提供社福服務設施亦十分重要。同時,政府亦應全面檢討政府各類型閒置處所的運用,包括空置校舍、政府宿舍和公屋內非住宅空置單位等,確保土地資源得到妥善運用。 主席,政府在今份預算案宣佈將會預留220億元,落實多個「一地多用」發展項目。多年來,我一直要求政府善用土地資源,在各區興建綜合市政大樓,為區內居民提供更多配套措施,例如社區託管服務、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室內運動場、街市、診所、長者護理中心和停車場等。早前,陳議員亦提及香港缺乏足夠停車場的問題,我也認同這不是單獨某個地區出現的問題,而是全香港需要面對的情況。這與不鼓勵市民使用私家車的政策方向關係不大,事實上,香港現時情況是路面上有大量私家車和商用車輛,卻沒有足夠的位置供他們停泊,導致部分車輛在路邊停泊,進一步加劇交通擠塞的情況。政府真的應該重新檢視,研究多利用大數據分析和創新科技興建更多智能停車場,當然政府表示會在6處興建地下智能停車場,包括深水埗、荃灣、上環等區,希望政府檢視有關計劃的成效,盡快在全港各區推行智能停車場,解決車位嚴重不足的問題。另一方面,《規劃標準》對於這些新型智能停車場未必適用,政府亦應檢討如何規劃和為各區提供足夠的泊車位。 主席,作為一個雙職媽媽,我很關注政府支援在職家庭方面投放的資源是否足夠和到位。以幼兒照顧服務為例,現時全港有約10多萬名3歲以下的嬰幼兒,但資助託兒服務名額卻只有747個,平均2百多人爭1個位。至於資助獨立幼兒中心的平均使用率,自 2011/12 年度起,一直維持在99%或以上,有家長在懷孕初期便已開始輪候服務,直至產後仍需等候超過1年才獲得安排。我自己亦正輪候托兒服務,然而到我孩子現時差不多三個多月仍未有任何消息,我相信有不少家長的情況都與我相若。有社福機構更表示,旗下日間幼兒中心的輪候人數,足足是服務名額的5倍,反映現時幼兒照顧服務供求已經達到嚴重失衡情況。 所以,我歡迎政府在預算案中增撥約1.56億元,提升幼兒照顧服務,包括改善幼兒中心的人手比例、加強人員培訓和在北區、觀塘、沙田、葵青及元朗增加合共約400個資助獨立幼兒中心名額,可惜對比現實情況,仍然是大落後。除了服務名額嚴重不足,託兒服務的收費亦頗高,莫講基層家庭,對於很多中產家庭亦是沉重負擔。上星期,我在特別財委會上亦有反映過,現時幼兒中心的收費,大約是每名幼兒6000-8000元不等,家長的負擔實在很重,當時羅致光局長亦認同,現時有關收費很高,對中上收入人士造成不少負擔。但局長再補充,原來政府打算將資助水平,由現時的15%-20%提高至40%,原來只是希望減低加價壓力,家長未來仍然要繼續承受沉重負擔,相信不少家長(至少我本人)是感到失望的。我認為這1.65億實在是無法幫到一般市民,減輕他們育兒的經濟負擔。希望局長再三考慮,如何能夠為在職家庭提供更多支援。 此外,政府應增撥資源,檢視各區的服務需要,發掘合適地點設立更多育嬰及託兒設施,例如以發展社區綜合大樓的模式,容納不同的社福服務和文娛市政設施,滿足社區對公共服務的需求。 主席,預算案進一步提高長者醫療券的累積上限至8000元,令長者能夠更有彈性地使用醫療券。過去,不時有媒體報道長者醫療券疑遭濫用,有長者被服務提供者濫收費用,或要求配貴價眼鏡和購買保健品。根據衛生署進行的長者醫療券試驗計劃中期檢討,只有約8%的醫療劵被用作預防性護理,我認為,防患於未然更為重要,政府應加強宣傳,教導老友記如何善用醫療券,提升長者預防疾病的意識。同時,我建議政府考慮取消醫療券的累積金額上限,讓長者更靈活地使用醫療券,減低他們的醫療負擔。 事實上,香港的醫療問題近年不斷升溫,急症室大排長龍、病房迫爆、醫護人手嚴重短缺,工作量超出負荷,令到醫護人員士氣低落、地區門診和夜診服務不足,市民被迫走到急症室苦等、醫護資源錯配等,這些都不是單純用錢可以解決。我希望,政府能夠從醫管局的管理問題著手,加強基層醫療服務,包括正視屋邨因商場加租而趕走屋邨診所醫生的問題。這個問題在很多區都相當嚴重,所以我再次促請政府在沙田圓洲角等地區的普通科門診診所增加夜診服務,減低對鄰近醫院使用急症室及病房的壓力。 另外,我亦希望政府能夠改善長者基層牙科服務,目前全港18區只有11間牙科診所,街症服務名額供不應求,服務已達飽和,而私家診所牙醫收費十分昂貴,僅靠長者醫療券及關愛基金無法應付長者的牙科服務需求。因此,我認為,政府應全面檢討現有牙科診所的使用情況,在有需要地區開設更多牙科診所和延長公眾服務時間,並考慮在長者健康中心增設牙科服務,讓更多長者能夠受惠。 最後,我想講公務員方面,過去我一直爭取並要求政府及早進行紀律部隊職系架構檢討,以及適切調整紀律部隊的薪酬福利待遇。有不少紀律部隊人員反映,現時他們的薪酬待遇竟然是差過入職學歷要求相若的政府文職人員,包括頂薪點和跳升點都有差距,特別是員佐級人員的差距更加嚴重。此外,他們亦希望政府考慮讓2000年前入職的人員,同樣可以自願選擇將退休年齡由55歲延至60歲。事實上,政府在2015年已經將新入職公務員的退休年齡延遲至65歲,我認為,政府應該一視同仁,考慮讓舊制紀律部隊人員亦能自願選擇退休年齡,同時政府應全面檢討並提升紀律部隊人員的福利待遇,包括逾時工作補償、醫療及牙科福利,以及善用土地資源,加快興建紀律部隊宿舍,並且提供更多私家車及電單車的泊車位,應付他們的住屋和泊車需要。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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