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認識黎棟國
文章
立法會事務
新民黨網站
葉劉淑儀網站
容海恩網站
陳家珮網站
  • 立法會事務
就「審議勞福局建議開設首長級職位」發言  
  立法會事務     2023 年 3 月 23 日
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3月22日審議勞福局建議開設首長級職位的人才服務窗口總監。我發言提問和官員的答覆: 黎棟國議員: 我的提問題針對人才服務窗口非公務員總監一職。文件中提到該總監職位將代表特區政府外出工作,我有數個問題: 第一, 局方預計招聘有關非公務員總監一職需時多久? 第二, 會否請獵頭公司協助招聘? 第三, 局方認為市場上是否有充分的合適人選供應? 人才服務窗口現已開始運作,整體招攬人才計劃正如火如荼,局長何時找到合適的人選是否會直接影響人才窗口全面開展工作?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孫玉菡: 這個非公務員職位將由財委會批准後6個月後開始工作。局方正爭取於6個月內能夠招聘相關職位人手。全港正面對「搶人手」的問題,局方認為市場上對於相關合適人手的供應不會太充裕。 因相關職位要求求職人具有:豐富銷售經驗;豐富市場推廣經驗;及本地及海外營運能力。局方正積極留意,並有信心將找到合適的人選,讓受聘人盡快進駐並帶領人才服務窗口。 黎棟國議員: 財委會批出相關職位,最遲6個月後開始計算3年。若然局方在招聘計劃上有延誤,例如需時9個月才找到合適人選;或受聘人要延遲3個月才能入職,局方與受聘人的合約便不可簽訂3年,可能會變了2年半或更少。 這個情況會否影響局方與受聘人簽訂的合約期限?或簽訂的合約超出財委會所批准的3年期限?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孫玉菡: 局方已對招聘所需時間作評估,有信心於6個月內能夠招聘相關總監職位。相關準備事項現已籌備,但需要先待財委會批准後,才可正式招聘。在此,局方已訂立KPI,招聘所需時間為期6個月。 黎棟國議員: 局方與受聘人簽訂合同時,會否在合同中加入相關職位需要達到的職效指標?或是只跟受聘人簡單提及一般的工作範疇? 以下為我的一些看法:局方現打算招聘一名首長級薪級第 4 點的非公務員,該位非公務員將加入人才服務窗口代表特區政府工作外出尋找人才。我對相關人士有極大的期望,局方會否考慮將績效指標加入受聘人的合同中?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孫玉菡: 會積極考慮議員的意見。這個總監職位相對高級,局方亦對受聘人有相當大的期望,局方不會以一張簡單合同與受聘人簽訂,將會謹慎考慮受聘人的能力達到局方期望才與其簽訂。 本局會考慮黎議員的建議,用某種形式落實。 黎棟國議員: 就有關人才服務窗口總監問題,職責說明第三項提到設立一個人才群集資料庫。有關的資料庫是否由局方內部人員營運,或是外判?若由內部員工處理,局方計劃打算安排多少人手?甚麼職級去處理這個資料庫?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副祕書長 關婉儀: 就有關資料庫,坊間有不少大數據平台,例如LinkedIn,可通過付費服務取得不同行業、工種、技能的人力數據。局方在人才服務窗口總監下會設立一個專組,除了支援亦會做數據分析的工作。本局亦會藉著與不同商會的聯絡、外訪,以及通過17個海外辦事處定期收集分析及數據。局方會將有關數據整合,並作為內部的資料庫,在制定宣傳及推廣計劃時適當作運用。 黎棟國議員: 職責一項提及需協助人才來港定居、支援,以及簽證上的問題。局方已開發虛擬平台窗口,這讓我回想起「1823」的平台。「1823」平台有類似服務提供,雖然服務對象不同,但媒體經常報道有關「1823」的服務範圍太廣,而「1823」服務人員收到問題後,可能會不了解問題的答案。現在設立人才窗口,局方會用什麼方法培訓相關工作人員,妥善並迅速處理有關問題,為提問人提供有效的服務?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孫玉菡: 首先就議員的問題提供一個大方向。現時人才服務窗口工作人員數目僅30-40人,但窗口服務對象人數數以萬計,甚至未來數以十萬計。大量的服務對象由30-40人去處理是不現實,但我們看見「窗口」會出現槓桿作用。局方正構思平台的實質運作模式。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副祕書長 關婉儀: 人才服務窗口已有實際的服務工作經驗。開發平台初期人手不足,本局通過人才服務窗口的外判支援商聘請一個一至兩人的特定小組,負責每日監察人才服務窗口內的查詢。該小組會將有關解答提交予本局審批,通過審批後才容許發放。 另外,對於員工的培訓是重要的。局方在聘請工作人員時會考慮工作人員的背景及相關工作經驗。第二,本局會提供充足的資料,包括可能會詢問的問題,讓工作人員查閱,而相關工作人員的回覆答案亦需經本局審批後才能對外發放。在經過不斷的審批後,人才服務窗口的大概答案框架已訂立。外判支援商的特定小組在3日內已處理99%的回覆查詢,其餘有關技術性問題,如申請編號/進度將轉介予入境事務處。現行關於支援服務方面的效率亦相當不錯。
就《改善兒童和青少年精神健康》議案發言  
  立法會事務     2023 年 3 月 16 日
主席,感謝陳沛良議員提出的議案。 我們上個月就郭玲麗議員所提出的 「推動香港輔導專業發展,以改善市民精神及心理健康」議案也進行了一場辯論。 精神健康問題不但對個人生活造成重大困擾,也不免影響到家庭和睦、社會穩定以至經濟發展。研究指,全球約有10%的人口有精神健康的隱憂。這比例確實不低,故此改善市民精神健康,早已經成為各地政府必須面對的課題。香港作為國際都會,除了關注如何提升本港競爭力、各種提量、提速、提效、提質之外,亦要持續為有精神健康需要人士提供更好的服務。 今日的議案重點在於兒童及青少年精神健康。醫管局的兒童和青少年精神科服務個案由2011至2012年度的18,900宗,上升至2021至2022年度首三季的42,700宗,升幅驚人。 數字大幅上升,固然是大眾對問題的認知及關注比以往多,及診斷方法日益進步有關;但無可否認,社會環境對兒童及青少年造成的壓力亦有很大關係。就如上星期,有小學二年級學生與媽媽申訴返學辛苦的片段流出,引起大眾議論。我估計這類情況並非個別例子。固本清源,政府應由親職教育及校本教育入手,致力為小朋友提供一個充滿關愛及有利成長的環境。 其次,正視兒童及青少年精神健康,的確有助及早預防、識別或介入。愈早介入,愈大機會取得積極正面的成果。 我很高興見到當局於及早介入方面並無停濟不前,例如2020年推行的「幼稚園/幼稚園暨幼兒中心第一層支援服務試驗計劃」即將恆常化而規模亦有所擴展,我期待當局在這方面持續改進。 另外,參考外國例子,不少地方都有為青年而設的精神健康支援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務如輔導、心理治療及普通科診症等。雖然全港都約有30間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並於2019年起將服務對象擴展至15歲以下的中學生。可惜,當局對這類中心的推廣或宣傳欠缺力度,市民仍未知道中心的存在及了解其提供的服務;第二,服務對象過為廣泛,欠集中,難以令青少年主動求助。我建議當局參考外地的做法,設立以青少年為服務對象的精神健康中心,加強社區精神健康服務的力度。 最後,我亦留意到,這些中心亦有提供遠程醫療服務,青年人可以透過視像通話與精神科醫生聯絡。我一向關注遠程醫療服務的發展,上個月亦就此提出了一項口頭質詢,當時所得的答覆是醫管局會逐漸將遙距診症應用於合適的臨床服務,其中包括專科門診服務。我希望醫管局會考慮將遠程醫療服務推廣至合適的精神健康服務對象。
支持《2021年施政報告致謝議案》  
  立法會事務     2022 年 2 月 16 日
今天(16日)下午,我在立法會大會上發言,支持《2021年施政報告致謝議案》,並向特區政府提出多項抗疫建議: 主席:我發言支持致謝議案。 首先我要向全港抗疫人員,特別是前線醫護、各紀律部隊、緊密接觸者追蹤、物資供應和各方支援人員致敬。你們都是逆行者,默默耕耘為市民服務。 兩年多的抗疫歷程,香港幾經起伏,克服了四波病毒侵襲,亦爭取了一段清零的日子。可惜,好景不常,Omicron來襲,海嘯式極速把我們的防線攻破,染疫市民幾何級數上升,每天數以千計。圍封爆疫的大廈,長長的強制檢測人龍,醫院床位不足,隔離檢疫設施爆滿,染疫市民長時間被迫滯留在家等候送院,一人染疫,全家感染。長者、家長帶着兒童四圍「撲針打」,香港面臨前所未有的危機,情況使人極為憂慮。 抗疫兩年,特區政府先前累積的抗疫經驗,已無法有效應對,必須大刀闊斧,改弦易轍,用盡所有資源和人力,針對性全方位多條腿走路,包括在檢測、收治、隔離、醫療物資、日常用品、其他鮮活蔬菜物資供港等方面做工夫。特區政府與中央政府、廣東省政府成立五個「專班」是十分正面的消息,全港市民都期盼特區政府在中央和廣東省支援下,能夠立竿見影地有效逐步壓抑和戰勝疫情。 主席,要處理好當前嚴峻形勢,特區政府更應盡快疏理和優化抗疫措施。我提出以下幾點請政府考慮: 一、除了要盡速安排已訂購的一億套快速檢測包運到香港,有計劃有序派發至為重要。政府要發動包括政團、地區不社團體等各方力量,及時分發給感染人士家庭,強檢大廈居民、老人院、高危行業從業員和群組等,最後做到派送全港家庭。此外,雖然政府已在電視台播放怎樣做自我快速測試宣傳片,但覆蓋率和市民認知率仍有不足,政府要透過地區組織網絡、社交媒體廣告,加大宣傳力度,清晰教曉市民怎樣做快速檢測和解讀結果。 二、現時,快速檢測陽性的市民只可以請家人到派發點索取深喉唾液樽再檢測確認的安排要改善,因為樽仔「一樽難求」。政府要制定機制確保他們的親友可以適時取到樽仔,在人手許可下,送樽仔上門。 三、很高興醫管局開設了七間指定診所,一星期七天應診,但每天名額只有一千,今天已有投訴指電話長期「打唔通」。政府應該適時增加名額和延長服務時間,直至供求平衡為止。政府已公布會安排的士專隊,專責接載只有輕微病徵的感染市民到指定診所就診。但我必須指出,這個安排必須建基在政府能夠對相關司機提供足夠個人保護裝備,擋隔車廂前後座的保護設施和載客後車廂消毒程序的線上或視頻培訓,切勿只單單發出一紙書面指引了事。政府亦要考慮感染市民用現金支付車資會帶來的交义感染風險,作出妥善安排和向参與運送的士司機供現金鼓勵。我理解鄰近的城市有類似安排,業界同政府可以参考。 四、目前隔離設施不足,加建需時,落成速度及床位數量都追不上Omicron的傳播速度。建議政府加大力度,如果和酒店業協商成效不彰,便要馬上行使香港法例第599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的權力,徵用適合的酒店和其他場所作隔離治療之用。 五、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女士已在2月10日的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清楚說明「安心出行」加入追蹤功能並不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不涉侵犯個人私隱,特區政府應該放下包袱,果斷地在「安心出行」加入追蹤功能,從而達致「及早發現、快速處理」的目標。 六、公立醫院收治患者已超負荷,政府要拿出更有效率方案,發動佔全港一半的私人執業醫護力量,分流和減低公營醫療的壓力。 七、外傭在假日超過二人聚集的問題極普遍,要馬上正視及制止。單憑執法部隊勸喻效果不彰,政府應在假日邀請相關領使館代表一同落地解說,並果斷執法開罰單,以收實際效果。 八、打疫苗最有效、最實際。很多長者、兒童都行動起來去打針,但無論疫苗接種中心或私家診所都爆滿,輪候需時。今天的情况已經倒轉來,變成「想打針卻無得打」。我亦留意到政府的宣傳仍然說派出外展隊去學校打針,但學校已經停課,外展到校接種計劃變成空中樓閣,政府應該安排接種中心加班加點,並充分利用轉化各區學校禮堂為接種點,若果人手不足,便要尋求外援。 最後一點,期望財政司司長在2月23日宣布的《財政預算案》,大破慳囊,要使就使,推出全面紓困措施,精準支援受疫情重創的各行各業,特別是向低收入的零散工友、手停口停的基層市民、自由工作者派救急錢,救黎民於水火,莫讓市民累積更深的怨懟。 主席,在這抗疫臨界點的時候,國家主席習近平作出了三個「一切」及兩個「確保」的指示,即「把盡快穩控疫情作為當前壓倒一切的任務」、「動員一切可以動員的力量和資源」及「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確保香港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及「確保香港社會大局穩定」。 我由衷感謝中央再次展現對香港的關懷,聯同廣東省政府及深圳市政府,與特區政府召開了「第二次內地與香港新冠肺炎疫情專題交流會」,承諾全力支援香港的抗疫工作,確保鮮活食物、蔬菜及生活必需品的供應,亦成立了多個「專班」(專家小組),針對性地加快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個案追蹤、建設檢疫設施、提供醫療物資等等。既然有國家的支援,特區政府必須領導香港人團結一致,發揮獅子山下精神,不分你我,共負責任,凝聚最大力量,以最大的公約数,盡快擊退疫情。 本人謹此陳辭,多謝主席。
要求延長「臨時失業資助」的申請期限  
  立法會事務     2022 年 2 月 16 日
昨天(15日)下午,我出席了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以視像會議形式舉行的特別會議,討論「防疫抗疫基金第六輪紓困項目及其他相關措施」的撥款申請,而我是會議中最後一位發言的議員。我提出了三點疑問,包括臨時失業資助的申請期限及資格,與及旅遊巴司機的資助金額等: 多謝主席。首先我要說的是,我會投票支持是次撥款申請。我有些意見,希望創新辦考慮。 第一,剛才新民黨陳家珮議員的提問,當局沒有回答問題的重點。(有關向暫時失業三十天的市民提供一次性財政支援每人一萬元)因為三月中就停止接受申請的話,那麼二月底遭解僱的人士,就沒資格申請了。需知道現在的失業情況是越來越嚴重,即往後三月四月的情況將會比二月嚴重得多,因此,即使老闆繼續維持員工的職位直至二月底,但三月就對不起了,甚麼也沒有。我建議當局延長申請期,但不是延長審批期。一開始接受申請,就要馬上開始審批。 第二點是關於「失業」的定義及資格。現在有很多行業,僱員的底薪是很低的,他們主要是靠佣金的,例如美容業。現在政府要他們停業,僱員只得底薪,但是他們的底薪那麼低,你叫他們怎樣生活?是否叫老闆馬上炒走員工,讓他們可以申請那一萬元臨時津貼?這在道理上是不通的。 第三點,我要替司機說幾句話。剛才很多議員提及的士司機,現在我說的是旅遊巴司機,他們只得五千元資助,為甚麼他們只得五千元?反而,若他今天被炒了便可得一萬,這些都是不公道的。需知道整體來說,現在政府一般的補貼都是一萬,那為甚麼旅遊巴司機,甚至是旅遊業從業員,不能取得一萬元這個水平的津貼? 我提出以上三點。 我補充關於那三個星期的申請期,我們實施這個計劃時,會顧及疫情的情況,若有需要,我們不排除會延長申請期。 我希望你們現在便決定延長,因為現在已見到疫情的情況就是這樣! 聽到你的意見,我們會考慮。 主席,關於旅遊巴司機的津貼數目,是旅遊事務署的,我們已聽到黎議員的意見。 旅遊業方面,大家要看看,在第六輪防疫抗疫基金之前的不足一個月,我們已做了第五次(第五輪防疫抗疫基金),而且我們今次的資助是比上一次多一倍,大家要這樣看。我們知道旅遊業界是受困,給他們資助的次數及金額是多,但是我們聽到黎議員的意見。 我想提的是,你們給旅遊業的確是給了很多錢,但那錢是給老闆的。現在我爭取的,是員工,是伙計!老闆和伙計始終是有分別的,老闆要出糧,此外還有很多支出,員工則靠那份薪金! 主席,澄清一點,打從上幾轉,我們已不單止對企業,即旅遊註冊代理商有資助,亦有給旅遊業界從業員,即是導遊、領隊,以至旅遊巴司機,所以,回答黎議員的提問,這幾轉員工也有受惠的。單是今次,我們對旅遊業,不論員工以至企業,都有兩轉的資助,多謝主席。
「安心出行」加入追蹤功能並不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立法會事務     2022 年 2 月 10 日
今天(2月10日)年初十,我再次和大家拜年,祝願大家身體健康!而在今天早上,我出席了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政策簡報會及會議,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女士提出了「安心出行」的私隱保障問題,而鍾專員的回覆很清楚,就是即使「安心出行」加入追蹤功能也不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我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女士提問: 多謝主席。我要問一問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女士。 我理解現在有一些提供電郵服務的軟件是有追蹤功能的,若你啟動這個追蹤功能,是可以告訴你,在過去的日子裡你去過哪些地方。我想問一問私隱專員,這個做法是否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稱「私隱條例」)有關收集資料的幾項準則?或者條例裡面任何規定?若沒有,假設政府需要用有追蹤功能的「安心出行」來追蹤緊密接觸者或次緊密接觸者,若政府推出一個這樣的軟件,又會不會違反收集資料的幾項準則?或者「私隱條例」裡面的其他條款?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女士回覆如下: 多謝主席。亦多謝黎議員的提問。其實在「私隱條例」來說,條例本身就是以原則為本的法例,並沒指明收集資料是怎樣收集、收集甚麼資料,在具體情況下甚麼做得、甚麼不做得,因為它是原則為本的法例。 若說到現時市民使用很多社交媒體的情況,其實我們已審視過這些平台,很多本身已經有追蹤使用者位置的功能,不論是大概的位置,或者是GPS很實在的定位位置,只不過在提供服務的時候,有關的供應商會提供選擇給用戶,會讓他們選擇究竟是否使用這個功能。 若在「安心出行」的情況,現時的「安心出行」軟件,我們私隱公署都已審視過很多次,因為我們看到市民的關注,我們亦向市民解釋過很多次,「安心出行」現時來說 是並無追蹤功能。但是若「安心出行」需要提升,是為防疫需要,是為公眾健康需要 提升,而要加入追蹤功能,這個在「私隱條例」來說,是沒有明確條款說不可以。換句話說,「安心出行」的功能是可以提升的,加入接觸者追蹤的功能,在「私隱條例」來說,主要相關的是保障資料的原則,是有關收集資料的原則,收集的途徑是要合法、公平,要告知使用者收集了甚麼資料。另外,收集的資料是對這個目的來說,是要必須的及足夠的,是不可以超越的,即不可以收集過多的資料;亦要告知使用者 收集資料的目的是甚麼,使用目的是甚麼,與及可能轉移給甚麼人士使用,例如收集的資料是給衛生署作接觸追蹤的功能,這些是要講清楚的。若這幾方面都已講清楚,那在條例的要求來說,便全部符合。 另外,我也想說清楚,其實在「私隱條例」來說,第59條是有一個豁免的情況,就是如果為了公眾健康,包括當事人的身體、精神健康,或者是其他人的身體、精神健康,而使用當事人的健康資料或者身份或者所在地的資料,是有豁免的情況。 最後,我隨後補充 : 感謝專員那麼詳細的講解,我希望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曾國衞局長將剛才專員的意見提交給政府相關部門考慮,因為現在很多官員都覺得,因為私隱方面有問題,所以做不到(「安心出行」加入追蹤功能),而專員已經給了非常確切的答案 。
關注公務員培訓  
  立法會事務     2022 年 2 月 10 日
昨天(2月9日)爆出1161宗確診,疫情非常嚴峻,立法會的會議亦繼續以視像形式進行。今早進行的是「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以視像會議形式舉行的政策簡報會及會議」,我在會議上向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提出關於公務員學院、公務員培訓的問題: 多謝主席。我想討論公務員培訓的問題。 政府現在已成立了新的機構,但似乎到現在仍沒有就其工作流程提出清楚計劃,包括將主動推出哪類課程、會請哪類人士擔任導師、培訓的先後對象、培訓後如何測試成效、要不要考試等等。剛才局長有提及,工作未滿三年的公務員要接受某一類的培訓,關於《基本法》、《港區國安法》等等,但其答案似乎只著重於這方面的要求,其他例如是如何選拔哪些公務員接受培訓、工作進展到哪裡,我們到現在仍然是一頭霧水,不知道會怎樣做。 我記得我做公務員的時候,要找人去接受公務員培訓處的培訓,是很難的,每一次都要「求」部門找幾個人來。那麼現在局方是不是都預計會遇到這類困難?會不會有些規定,例如某類公務員在升級之前,或確認升級前,就必須要去上堂,而且要通過考核,以整體有序地提高公務員培訓所達到的效果?多謝主席。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回覆如下: 多謝黎棟國議員。你剛才提及的情況都非常真實,我們公務員學院去年12月正式成立後,我們有三方面的工作。 第一是公務員學院院長的招聘工作,現在進行中,希望在今年上半年可以委任到合適的人選。公務員學院院長是首長級第六級,即部門首長的職級,他將會檢視公務員學院的整體未來發展。 第二方面,因為公務員學院前身是公務員培訓處,最高級的同事也只是首長級第二級,人手上亦很有限,所以會在未來的公務員學院,整體架構上應該怎樣佈置,可能會有額外的新增的首長及職位需要開設,稍後經過內部程序後,亦需要去立法會向大家交待,希望大家支持有關的工作。 第三方面,整個培訓課程都要加強。有關加強培訓的工作,其實就一直都在進行,不過未來,今個上半年內,我們會去交待、公布,剛才黎議員所說的,我們加強培訓的框架、內容、課程重點,究竟是甚麼,不同階段的公務員,包括三年試用期內的、長期聘用後的、已物色了會去接受培訓的、或者有潛質可以做領導的,不同的對象的培訓框架及要求會是怎樣。是的,我們是會有要求的,例如試用期內接受基本培訓必須要完成,滿意了,才可以通過試用期;同樣地,在某個階段的時候,如果要再晉升,也有一定的培訓要求,這個在未來我們會有這方面的引進。 另一點剛才黎議員所說,找人去上培訓班好像很難。事實上。是的。所以,第一,我們對所有部門的首長說,一個概念很清楚,培訓是重要的,重要的時候,你是一定會找到時間做的,所以他們一定要預留時間參加有關的培訓。 第二,我們有些課程、講座,例如去年年底時,有些有關《港區國安法》、憲制秩序、《基本法》的重要講座,我們是邀請部門去選拔及提名同事出席,並不是純粹一個通知,誰想參加誰舉手,不是這樣的,所以在參予人數上及合適人選上,去參予這些課程的,都是希望能達到效果,亦能有所改善。 凡此種種都在進行當中,稍後我們會整體地、有系統地,再向大家交待,多謝主席。
關注詐騙問題  
  立法會事務     2022 年 2 月 10 日
昨天(2月8日)早上,我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以視像會議形式舉行的遙距政策簡報會及會議上,向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提問: 主席,我問關於詐騙的問題,詐騙案的情況越來越嚴重,四大主要分類之中,援交、網上騙案及投資騙案的增長率均非常之高。首先,警方有沒有考慮做比較上針對性的重要宣傳?例如有關投資騙案,現在於媒體上、電視上,有很多財經節目,警方有沒有考慮和這類財經節目商量,要求他們在節目內提供防騙訊息,例如「借錢梗要還」這些耳熟能詳的口號,在銀行廣告裡面都有。 第二,關於電話騙案。以前我們怎樣識別一個可疑電話,如果係由電腦撥出的電話,會有「+852」,但經歷了那麼久,大家已遺忘這識別法。而電話騙案的數字,雖然去年有少許下降,但整體數字仍然高企。既然電訊商能夠識別用電腦撥出的電話,那麼可否再加一些明顯的訊息,讓大家更加容易識別,一眼便知道這是電腦撥出的? 剛才蕭處長亦有提到,現在的受騙群組的年齡已下降至二十多至四十歲,針對年輕人,警方會不會考慮在香港人慣用的社交媒體做更廣泛的防騙宣傳? 多謝主席。 警務處處長蕭澤頤回覆如下: 多謝黎議員。有效預防及打擊騙案,做多些宣傳,絕對是最有效的策略。在過去兩年,我們特別在社交媒體及傳媒,在很多渠道作全方位宣傳防騙訊息,特別是黎議員剛才提及,在電視台、電台等等一些較受歡迎的節目,我們也曾經透過這些方法去傳遞防騙訊息。 今年我們會再接再厲,進行密集式防騙宣傳。在這個月,我在這裡賣少少廣告,我們已經再次開始舉行「防騙月」。我們主要有七大攻略,剛才黎議員提及的,都已經加入,包括製作政府宣傳短片,我相信大家都有看過。剛才提及年輕人,我們在網上平台,會擴大接觸面,宣傳防騙訊息。另外,在街道上的大型戶外廣告,我們亦都會提高防騙意識,等等。我們亦會善用電台及電視台,講解一些騙案的手法。我們亦覺得,如果最有效,就是我們將這些訊息,在電台及電視台不時播放,我們亦和不同的傳媒,一直密切進行。除此之外,我們亦和不同的報章雜誌等等,我們會加大宣傳面。至於剛才提及,會不會和電訊商去識別電話,特別是「+852」這些,這方面我們亦會和電訊商進行。多謝。
如何加強救護車服務  
  立法會事務     2022 年 2 月 9 日
作為前保安局局長,我當然持續關注香港的保安事務及治安情況,成為立法會議員後,我加入了保安事務委員會並出任副主席。昨天(2月8日)早上是保安事務委員會以視像會議形式舉行的遙距政策簡報會及會議,我在會議上向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提問: 多謝主席,首先我要感謝紀律部隊的同事,他們的辛勤工作,在疫情下發揮了很大的支持作用。剛才局長提到,在追查方面,已經增加人手至六百人,我讀你原本的講稿說四百人,即表示在短短時間內,你們已增加了很多人手。但是我想問,在政府那麼需要人手的時候,局方是怎樣協調,使能夠發揮最大的功用?這是第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我想問一問,特別是現在,因為個案的增加,很多初確人士,要等很長的時間,才可以送院。而送院一個最重要的步驟,當然是救護車。那麼在救護服務方面,目前的需求是否非常殷切?而局方有甚麼計劃能夠面對這個問題,加強服務呢? 第三個問題,局長提到會和內地有關當局商討,有關部門前往大灣區,亦方便內地居民來香港,我想「方便」的意思,是指外籍香港居民,具體情況現在如何?怎樣方便他們取得多次簽證去大灣區呢?請局長講講。感謝。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覆如下: 首先,防疫協調是紀律部隊的工作,現在很繁忙,我非常感激各紀律部隊的首長,大家都是一條心的,經過2019年黑暴,我們的合作更加無間,我們已出動過特務警察,所以在我們的統籌下,例如每開一個「追蹤辦」,都要大約二百人,我們都能夠很快地在不同的部門協調到每個部門出多少人,這方面是暢順的,因為大家都是一條心協助抗工作。 第二。關於救護車的情況。我們明白到目前對於救護車的需求是很殷切,所以我們亦作了適當的人手調動。此外,在某些情況下,除了消防處,醫療輔助隊亦會出救護車去運載病患者。另外,我們亦特別指派了一些消防的同事去協助「追蹤辦」統籌消防救護車的服務,因為他們在這方面有特別的經驗,所以有特別的處理。 至於第三個問題,有關於大灣區人才流動方面,現在我們和內地相關的部委,希望能進行一個有關於大灣區內南下的,九個市的居民,是否可以特別申請一個大灣區簽注,來香港的時問可以長一些,是便利的。另外,就著非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可否可申請大灣區簽證,希望可以「一簽多行」,亦希望時間可以長一些,希望可以有幾年,三年或五年,便利他們從事工作。但是目前因為疫情關係,進度是比預期中拖慢了少少,但這個是我們一定會繼續做的工作。 多謝主席。
立法會質詢:如何改良「安心出行」  
  立法會事務     2022 年 1 月 28 日
今天(26日)中午,我在立法會大會上,就如何改良「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向創新及科技局局長薛永恒提出了三點口頭質詢: 不少市民反映,不滿「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發放2019冠狀病毒病「強制檢測公告通知」和「潛在感染通知」等信息的時間出現滯後,用戶需要在細小的手機屏幕閱讀長達數千字有關新聞公布,又要在頁數眾多的列表中搜尋,才找到須進行強制檢測的日期和次數。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了解,由政府透過「安心出行」發放及用戶收到上述兩項通知所需的時間一般為何; 二、有否訂立機制處理以下情況:一名「安心出行」用戶曾到訪多個場所,而該等場所於相若時間亦有確診者到訪,以致該用戶多次收到上述通知,而且須接受強制檢測的日期重疊或須連續數天接受檢測;及 三、有否計劃改善「安心出行」的用戶體驗,例如在強制檢測公告通知中列明須進行檢測的日期和次數,以及參考「香港出行易」流動應用程式提供實時空置泊車位資訊的做法,透過「安心出行」提供各社區檢測中心和流動採樣站的實時人流資訊,以方便市民選擇人流較少的地點接受檢測,從而減輕他們需排隊等候檢測。 薛永恒局長回答如下: 主席︰特區政府在過去兩年,一直致力利用不同科技方案支援防疫抗疫的工作。我們一方面持續提升各項科技防疫措施的效能,以協助「外防輸入、內防擴散」,另一方面亦就協助市民更好應對疫情下的新常態,為經濟復蘇做好準備。 要防止病毒在社區擴散,除了進行大規模檢測及接種疫苗之外,迅速有效追蹤個案至為關鍵。在平衡防疫抗疫需要及實際社會情況的考量下,政府於2020年11月推出無需市民實名登記任何個人資料的「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為市民提供一個便利的數碼工具去記錄進出不同場所的時間,並以加密方式將用戶的出行紀錄存放在其手機的應用程式內。 就黎議員的提問,經諮詢食物及衞生局後,我現回覆如下: (一)一般而言,「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會每小時向用戶發放由衞生防護中心提供的感染風險或強制檢測公告通知。當用戶將手機連接網絡服務時,「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會檢查系統更新,自動下載確診或懷疑確診病人在傳染期內曾到訪場所的最新資料,並與手機內的出行記錄進行比對,從而向曾經在相若時間到訪相同場所的用戶發出感染風險或強制檢測公告通知,提示他們應盡快進行檢測,以減低病毒進一步擴散的風險。個別用戶實際接收通知的時間或會受其網絡服務及手機運作等因素影響。由於所有資料比對及發放通知只會在用戶手機內進行及儲存,我們並沒有用戶實際收到感染風險或強制檢測公告通知所需時間的統計。因此,我們建議用戶應將手機定期連線至網絡,以便盡快接收最新的感染風險或強制檢測公告通知。 「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的設計並非用作追蹤之用,但衞生防護中心可按法例的賦權,要求確診者上傳其出行記錄到衞生署的中央數據庫,協助進行流行 病學調查,追蹤病毒擴散路徑,以及找出高風險人士,盡早切斷病毒在社區的 傳播鏈。確診者上傳的出行記錄亦會協助衞生防護中心通過程式向曾經與確診 者在相若時間到訪同一場所的用戶發放感染風險通知和強制檢測公告通知,要求用戶按公告規定進行強制檢測。 「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至今已發放超過10,250個有感染風險的處所提醒市民,超過32萬名市民收到通知後到檢測中心進行檢測,並成功找到七宗初步陽性檢測個案,當中三名更是帶有Omicron變種病毒株的確診個案。 (二)「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按衞生防護中心的建議內容發放感染風險通知,提示用戶查閱有關強制檢測公告的內容。屬於有關公告指名類別的人士,必須按公告規定的程序盡快進行檢測。強制檢測公告會根據個別場所風險的情 況,詳細列明不同的測試要求,包括測試次數和限期。而若實際情況變化使風 險增加,亦有機會就同一場所再次發出強制檢測公告並更新測試要求。「安心出 行」流動應用程式會就每一次公告盡快發出通知,好讓相關用戶及早知悉其風險情況。如用戶曾到訪多個高風險場所或有關場所曾發出多個強制檢測公告,用戶或有機會收到多個強制檢測公告通知,而用戶須按有關公告下指明的檢測要求,於每個須進行檢測日期接受一次檢測。 近期,為嚴防Omicron變異病毒株在社區傳播,政府已加強強制檢測安排,目的是在相關Omicron確診或懷疑個案到訪有關處所的初期以更頻密檢測找出可 能被感染的人士,以達致「早發現、早隔離、早治療」。由2021年12月31日起,所有Omicron確診或懷疑個案的居所、工作地點及其他曾到訪的地方均會 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在相關地方居住或工作,或曾到訪相關地方的人士須於指定日子接受強制檢測。強制檢測公告會指有人士須進行檢測的日期。由於Omicron變異病毒株具有高度傳播力,曾到訪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的高風險地 方的市民應根據有關公告的規定,在指明須進行檢測的日期進行檢測。 (三)「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自推出以來,政府一直因應市民及業界的意見 持續優化程式,提高用戶體驗,包括於2021年6月推出「安心出行」流動應用 程式2.0版本,讓市民可將其疫苗接種及檢測記錄儲存在程式內,方便有需要時展示。在12月推出的「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3.0版本,則配合「香港健康碼」的推行。 衞生防護中心現已優化強制檢測公告的內容,清楚列明所需要檢測的次數及日 期。市民可善用社區檢測中心的網上24小時預約系統,系統會顯示各中心未 來兩周的預約情況,包括個別中心於使用系統當天和其後各天的預約是否已滿 或尚餘名額。市民只需提供簡單的個人資料,便可揀選適切其所需的地點和時 段進行檢測,中心亦會優先向已預約市民提供服務,以減省現場輪候時間。 鑑於近日個別區域懷疑出現隱形傳播鏈,有關居民及工作人士響應政府「願檢盡檢」的呼籲,令檢測需求大增。政府已安排定時在網上發布一些較繁忙的臨 時特定區域檢測點(例如葵涌邨)排隊情況的資訊,民務總署亦會安排職員在這些臨時特定檢測點現場提醒排隊人士可使用人流較少的檢測點。我們會與相 關部門及承辦商保持聯絡,密切留意各檢測點的使用量需求,按情況調整檢測服務的安排。 我們會繼續根據防疫抗疫需要,研究各種技術方案,以便在「疫苗氣泡」之下 更精準和有效進行防疫抗疫工作,以及提高用戶體驗。點接受檢測,從而減輕他們需排隊等候檢測。
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  
  立法會事務     2022 年 1 月 26 日
昨天(25日)下午,我在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提出討論以下議題:

關於我們

現任新民黨常務副主席,前保安局局長。


Copyrights NPP. All Right Reserved.

聯絡我們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9號中國海外大廈11樓D-F室
+852-3100-0079
info@npp.org.hk
地區辦事處及更多資訊

網頁導航

首頁

認識黎棟國

文章

立法會事務

新民黨網站

葉劉淑儀網站

容海恩網站

陳家珮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