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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黨 年初五 會見財政司司長 提交《財政預算案》建議

日期︰2023 年 1 月 26 日

特區政府正就2023-24年度《財政預算案》展開公眾諮詢。新民黨主席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女士、常務副主席暨立法會議員黎棟國先生、副主席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女士、執委暨立法會議員陳家珮女士、中委暨立法會議員李梓敬先生、中委暨立法會議員何敬康先生,與及副主席潘國山先生、執委譚榮邦先生、中委暨全國政協羅卓堅先生、中委盧曉楓先生、選委李曠怡先生,於今日(26日)下午與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先生會面,提交《財政預算案》建議。

會議後,新民黨舉行了記者會,介紹新民黨提交的《財政預算案》建議內容。(建議書及摘要請見附件)

新民黨主席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女士首先祝賀傳媒朋友兔年大吉大利、工作順利、步步高昇。葉太表示:「今次新民黨提交的《財政預算案》建議書,有四大主題,分別是以財政手段刺激經濟、審慎理財、推動經濟升級轉型及惠民紓困。宏觀經濟背景方面,主要是全球進入低增長、高通脹、高利息的階段,亦因受到地緣政治的影響,例如烏克蘭戰爭,香港則只是剛剛開始復甦,所以我們認為如何刺激經濟與及審慎理財,非常重要。」

「刺激經濟不外乎兩種手段,一是財政手段,一是貨幣手段;但因為港元與美元掛鉤,息率要跟隨美國,故香港較難採用貨幣手段。財政手段方面,我們認為首先能刺激市場的,是取消地產交易的DSD雙倍印花稅,即2016年11月改為劃一15%的印花稅(建議1)。地產交易SSD額外印花稅是2011年引進的,當年引進是為了打擊炒賣,後來時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引入需求管理措施,即DSD雙倍印花稅及BSD買家印花稅;時移易世,物業價格回落,2023年1月底跌了17%,成交亦大跌,對經濟及各行業均有影響。因此,我們不贊成一刀切取消全部物業交易印花稅,我們認為應保留SSD額外印花稅、取消DSD雙倍印花稅。」

「第二,過往因為股市非常暢旺,是新民黨建議增加股票交易印花稅的,當時財政司司長接納建議,增加至0.13%。後來有很多金融業、證券業人士反映,基金買賣的成本因此大增,我們是同意的;加上目前股市交投淡靜,為了提升市場氣氛,同時刺激交投,我們建議把股票交易印花稅改回0.1%(建議2)。」

「第三,社會上有意見認為要加新的稅種,但是要加新稅種是很困難的。2007年間,時任財政司司長唐英年先生企圖開徵銷售稅,社會反對聲音非常強烈,因此撤回建議。我們不建議在現階段開徵新的稅種,但是有些現有稅種有上調空間,特別是足球博彩稅(建議3),足球博彩的投注額增幅驚人,過去十年,賽馬博彩增長輕微,但是足球博彩增加了三倍。2019年足球博彩的投注總額經已超越了賽馬博彩,為馬會帶來豐厚的純利及佣金。目前馬會的慈善基金結餘已達436億,因此,我們建議增加足球博彩稅,由現時的50%增加至80%,以增加特區政府的收入,特區政府便可有更多資源幫助有需要的市民。」

「我們提醒特區政府必須審慎理財,這是《基本法》第107條的要求──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財政預算(一)以量入為出為原則,(二)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三)並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目前香港的經濟增長率是低的,但是過去五年,醫療、福利及教育的經常性開支則增加了45%,增幅驚人,因此我們特別提醒財政司司長,必須審慎理財,量入為出。」

「此外,香港未來有很龐大的基建項目,包括北部都會區、中水人工島等等,特區政府必須明確開列每個基建項目的開支如何、融資方法如何,以及有沒有足夠的經濟容量等等;更重要是開列各項目的優先次序(建議5),假如本港經濟沒有足夠容量同時期開展所有項目,屆時各項成本必然急劇上升。」

「還有,我們要求特區政府加強監察「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2元優惠計劃」)(建議6),因為此計劃向來有濫用情況,例如長車短搭等等。」葉劉淑儀主席總結。

常務副主席暨立法會議員黎棟國先生關注各項推動經濟升級轉型的措施,包括重啟「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建議7),調整申請門檻,引導資金流向優勢產業等等。另外,他提出因應疫情的契機,特區政府應全面資助安老院舍採用遠程醫療(建議15),長遠減輕醫療系統的負擔。

執委暨立法會議員陳家珮女士要求特區政府加大力度,鼓勵生育(建議4),長遠應對人口老化,建議措施包括為使用體外體內輔助生殖科技的香港市民提供五萬元津貼、提供新生嬰兒現金資助二萬元,與及增設外傭稅務寬免等等。

副主席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女士亦提出了多項建議,首先是優化子女免稅額(建議4),因為自2018年今,子女免稅額便未有更新,今時今日來說已不合時宜,故建議增加子女免稅額,以精準支援年輕家庭。另外則要求特區政府增加對中小企的支援,為中小企提供一站式支援服務(建議12),以協助中小企面對挑戰。第三,容副主席一直支持及推廣社區調解服務,要求設立社區調解中心(建議17),以更有效地排解社區憂難,改善鄰舍關係。容副主席亦提出放寬租金扣稅資格(建議18)。

中委暨立法會議員李梓敬先生則表示十分支持行政長官提出設立地區關愛隊的建議,惟目前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提交的文件顯示每隊關愛隊的資助金額不足以應付地區服務的實際開支,因此要求增加關愛隊的資助(建議16)。另外,他指出特區政府必須惠民紓困,建議綜援出雙糧、發放N無人士津貼、公屋免租一個月、為劏房戶提供財政支援等等(建議14)。

中委暨立法會議員何敬康先生非常關注中小企的發展,提出優化政府的招標制度(建議13),包括分拆大型合約等等,以提高中小企的競爭力。

中委暨全國政協羅卓堅先生提出有關金融方面的建議,包括推動人民幣及港幣數碼化(建議8),為中小企融資提供更多渠道,加快檢討創業板,與及研究成立新交易平台,優化上市審批制度,放寬SPAC(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相關限制等等(建議9)。

最後,新民黨中委盧曉楓先生提出把香港構建為全球食品交易中心,措施包括建立前置清關機制、檢疫合作機制及全程溯源系統,善用香港國際機場與港珠澳大橋連接的優勢,讓全球食物經香港再進入內地,長遠有助香港更好地融合大灣區,配合國家發展(建議11)。

新民黨《財政預算案》建議書及摘要,另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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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欺凌「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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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二(19日), 網上片段流傳長沙灣一所中學懷疑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從片段中見到一名男生被另一名較高大的男生踢倒,繼而再被摔在地上,高大男生行為令人髮指。報導指校方當日報案,警方以涉嫌襲擊拘捕一名14歲男生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校園欺凌一直都是社會關注的重要議題,隨著網絡和社交平台越來越普及,便有更多欺凌事件被揭發。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去年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2020-2023年期間,每年平均有380宗校園欺凌個案,即三年來共錄得約1140,情況並不理想。 校園欺凌不僅影響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更會對他們的價值觀造成不良影響,長遠而言更會敗壞社會風氣,社會、校方及家長均應正視,不過,有些案例偏偏未獲校方嚴肅處理。例如2024年2月,一名就讀小學三年級的女童被同學抓傷臉部、撼頭落地和扯掉頭髮。女童家長向校方投訴,校方卻以影響校譽為由,要求家長息事寧人。2023年3月,有家長在某名校門前指控校園出現「暴力個案」,指其兒子被同學襲擊,並被按倒在地十多秒,但投訴未獲校方重視,指校方只是處罰涉事學生停課三日。 校園欺凌是嚴肅的問題,受害者當然會深受打擊,另一方面,若不及早教育及糾正施虐者的心態及行為,只會有更多人受害。我認為特區政府以至整個社會均要攜手面對。法規方面,特區政府需要檢視如何完善相關法例,加強監察校方如何處理校園欺凌個案,不容許校方以影響校譽等理由而輕率處理。教育方面,教育局需從品德及法治教育著手,雙管齊下,從細培養學生良好品格,也要讓他們明白若犯事會受到應有懲罰。此外,老師、社工和家長也要加強和學生/子女的溝通,及早察悉個案,及早應對。 校園欺凌真是一宗也嫌多,社會需共同推進關愛校園的風氣,讓每一位學生都能愉快上學,健康、有活力地成長。
第23條立法終得償所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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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9日是香港的重要歷史時刻。 時隔26年8個月19日,《基本法》第23條立法終於在第六屆政府及第七屆立法會推進下完成條例審議,以89名議員在席下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為國家安全牢牢地築起一道防護網。本人有份參與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與有榮焉。今篇文章,我想分享一下當日從審議特區政府提交的91項修正案、通過二讀、三讀的過程,用文字記錄這麼具歷史意義的一天。 3月19日星期二,立法會議員早上九時齊齊整整進入議事廳準備開會。當日氣氛相當熱鬧,大家都對這個重大日子感到相當興奮雀躍。二讀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特區政府共提交91項修正案,當中包括我多次在法案委員會中提出的修正建議。我發言指出,法案委員會在審議草案的過程鉅細靡遺,對於條文每個用詞,均力求做到最好,例如條文第32條內文「跨境運輸工具」的英文文本「Cross Boundary」可能會產生歧義,因此將它改為「Departure Conveyance」(離境交通工具)將更貼切,而欣喜的是局長接納建議提出修訂。 直至傍晚6時許,所有議員均完成發言,二讀通過,主席宣布正式進入三讀審議。不同板塊的議員均有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辯論及發言。直到6時54分,立法會以全體89票贊成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更破例投票,一同支持這份極為重要的條例草案。 隨即,立法會主席宣布行政長官李家超到達議事廳,就立法會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發言。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將簽署《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法案,並會在3月23日將《條例》刊憲公布實施,即《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將在2024年3月23日正式生效。今次23條立法順利通過,完美彰顯行政與立法機關的互補關係,更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共同譜寫這項光榮歷史。 從回歸的1997年至今天2024年,香港經歷大大小小的挑戰,在當今地緣政治非常嚴峻的複雜大環境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的通過為香港爭取了邁步向前的空間。香港特別行政區在事隔約27年,終於得償所願成功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而我很榮幸能與新民黨眾人共同見證這偉大的歷史時刻,更榮幸能為維護國家安全獻上一分力。
見證23條立法的歷史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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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在本周二(19日)召開全日會議後,順利三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讓香港特別行政區完成其歷史任務,履行了為《基本法》第23條自行立法的憲制責任,我很榮幸參與及見證這歷史一刻。 身為立法會《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的其中一名委員,我全力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出一分力。在3月8日至14日期間,法案委員會馬不停蹄,連續召開了7天全日會議,當中首6日審議草案條文,第七天審議修正案,奮鬥接近50小時,終於完成我們的工作。 法案委員會工作公開透明,委員們的提問、政府官員詳盡細緻的回應,都完整地記錄下來。我特別感謝立法會秘書處高效寫好詳盡的工作報告,連同稍後完成的會議紀要,逐字記錄和全程近50小時的錄像,任何人都可以隨時隨地重溫我們的審議,是如何認真;我們對條文細節的研究和推敲,又是如何巨細無遺。特區政府接納了委員們不少建議,修訂了一些條文,使條例草案更清晰完善。 條例廣集意見 適合港情況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是嚴格依照《基本法》和《港區國安法》的規定,根據普通法的原則草擬,既符合全國人大「528決定」,同時也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條和第5條,堅持法治原則,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並尊重和保障人權。條例草案條文清晰及精準地界定各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亦設有適當的免責辯護及例外情況,充分考慮、整合和回應了諮詢期收集到香港各界的意見。 再者,特區政府在草擬條例內容時,有廣泛參考和研究外國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但條例草案並不是「搬字過紙」,而是經過仔細分析和周詳考慮,才敲定適合香港情況的條文,可見保安局及律政司團隊的努力。 今次23條立法,從1月30日諮詢開始,到3月19日立法會完成三讀,美英西方和反中亂港勢力不斷加碼抹黑,說三道四,花樣百出。我必須嚴正指出,為維護國家安全立法,放諸四海皆準。美英等西方諸國都早已有多部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我要問:他們批評和指摘香港的23條立法,不是雙重標準是什麼?唯一的答案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社會和平安定 邁出新一步 香港特別行政區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基本法》第23條立法,本應在多年前早早完成。我們錯過了2003年的窗口,立法工作轉眼就「遲了十年又十年」,因此,我絕對支持立法要「早一日,得一日」完成。 今天,香港走到了歷史性的時刻;法案通過後,香港得以在和平、安定的社會環境下,走出新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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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新民黨常務副主席,前保安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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