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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黨 回應2022-23年度《財政預算案》

日期︰2022 年 2 月 23 日

新民黨

回應2022-23年度《財政預算案》

財政司司長今天(23日)發布2022至23年度《財政預算案》,新民黨認為預算案整體方向正確,在疫情嚴峻時為市民提供支援,但部分支援中產與中小企措施欠缺力度與細節不足,希望提供更全面關顧。新民黨對於最新財政預算案的回應,請參閱附件。

新民黨主席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表示:「最新財政預算案方向正確,我們支持政府動用所有資源與力量抗疫。正如預算案開首已提出撥出資源予醫管局、衞生與參加抗疫部門。另外也有措施幫助市民及中小企,我們對此表示支持。」

消費券

「對於派發消費券,政府將為每位18歲以上香港市民派發一萬元消費券,對此我無意見,但現階段我認為派發現金更好,因為推出的一次性就業支援,要到3月中才開始申請,加上社交距離措施需延長至4月20日,期間很多基層市民失業或入息大減,更需要現金補助,如給消息券會局限他們花費在零售或飲食方面,最得益是電子消費平台,因此我認為現階段派發一萬元現金給市民會更理想。」葉太補充。

新民黨副主席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認為消費券受惠人士年齡應放寬:「政府不應只派發消費券予18歲以上人士,應放寬至18歲以下香港居民,尤其很多家庭有子女,所獲津貼很少,家庭開支龐大,我們希望放寬予18歲以下人士也可得消費券,金額可適度調整,或由家長代領,提供更多彈性,讓更多人受惠。」

暫緩追討欠租

葉太關注財政司司長提出支援中小企的暫緩追討欠租的措施:「這項措施史無前例,未來會立法,禁止業主追討租戶欠租,為期最多6個月。外國如美國、英國、新加坡等已有實施,驅逐禁令(Eviction Ban),當經濟停頓時業主不可趕走租戶。但通常外國暫緩追討欠租的措施,會配合免租期(Rent Holiday)。」

「政府應考慮提供免租期,不收租,當處所暫停開放時,可考慮如經合組織做法,局限大企業,當營業額達到某水平,租戶如港鐵、領展等,可予租戶免租期,無須交租。預算案提出暫緩業主追討商戶欠租3個月,或再延長至6個月後,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或微企,生意因疫情大幅下跌,問題是他們如何在3個月或6個月可交回欠下的租金呢?政府需要處理。希望政府盡快就修例提供更多細節。」葉太補充。

新民黨常務副主席暨立法會議員黎棟國也認同葉太看法,他認為現時租戶水深火熱,政府要待幾個月開始向立法會審議修例,業主不准追收租戶欠租,無助商戶解決目前困境。

住宅物業引入累進差餉制度

葉太又認同財政司司長提出改善差餉制度,未來將就住宅物業引入累進差餉制度,按住宅物業的應課差餉的租值金額,累進徵收差餉,能者多付。「有關措施符合公平分配原則,差餉物業多,應多交稅項,我們對措施表示支持。」

住宅租金開支扣除

對於財政司司長設立住宅租金開支扣除,以減輕並沒持有任何住宅物業的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納稅人租住私人物業的負擔,每個課稅年度的扣除上限為十萬元。容海恩議員表示:「新民黨由18年開始爭取,今次成功爭取。希望措施惠及中產。有市民反映有面積較細的物業,租金價值比租金收入貴,未必受惠上限十萬元退稅,希望措施也可讓他們受惠。」

差餉及薪俸稅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李梓敬表示:「就今次預算案,我們認同整體方向正確,也整體滿意。但對於物業差餉寬減,以一千五百元為上限,第三至四季,上限為一千元,金額不足,因很多中產為退休人士,差餉是他們比較大的生活開支。至於薪俸稅上限為一萬元,也是偏低,希望增加上限,回應中產訴求。」

創造職位

新民黨常務副主席暨立法會議員黎棟國表示:「對於疫情下,政府對失業人士作支援,增加三萬個有時限職位,但對於上一輪增加六萬個短期職位,進度只四萬五千個職位已入職,上一輪未做完,現在加三萬個職位,懇請政府加快進度,及提高職位針對性,因目前很多人失業。」

旅遊業發展

黎棟國議員又關注政府預留十二億六千萬元支援及發展旅遊業,當中六億元將用作設立一個為期三年的「文化古蹟本地遊鼓勵計劃」:「涉及金額每年兩億元如何去運用?我懷疑香港人真的喜歡文化古蹟本地遊?計劃是否可發揮旅遊業帶來生氣的目標?反而很多人提到香港人喜歡公海遊,當疫情受控制後,是否應將部分撥去資助公海遊?至於預算案提到預留六千萬元培訓旅遊從業員我們表示贊成,不但可提升服務質素,也可增加業界收入。」

改善低窪地區抵禦能力

至於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珮,則支持及感謝財政司司長改善低窪地區抵禦能力的措施:「感謝財政司司長回應地區訴求,將會申請八十四億元撥款,為二十六個高風險地區做改善工程。因早幾年氣候變化,風球對社區造成極大破壞,樂見司長回應我們的訴求。」

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

陳家珮議員又關注財政司司長在預算案提出關注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認為司長或因應童樂居事件,加強社區保姆的支援,不過她認為有關計劃的檢討期較長,明年年中完成,希望政府可加快檢討,及加強幼兒照顧服務。

促考慮外傭稅項寬免

陳家珮議員稱:「比較失望的是,財政司司長未有接納我們的建議,對中產提供支援,包括我們曾建議聘請外傭稅務扣稅,建議最高限額為55,000元可獲扣稅。我們會繼續爭取。尤其疫情期間,外傭僱主家庭開支百上加斤,希望財政司將來多考慮中產的訴求。」

公屋戶未有免租 令人失望

李梓敬議員則表示:「預算案,未有提出向公屋住戶提供免租安排,過往都有提供一至兩個月免租,惟今次未能回應公屋住戶訴求,我們覺得失望,尤其在疫情期間,公屋住戶防疫物資,佔他們日常開支較大比例,政府不能夠提供適切援助,回應公屋市民訴求,我們對此表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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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黨

2022-23年度財政預算案回應

就特區政府2022-23年度的財政預算案,新民黨認同財政司司長提出的方向全力抗擊疫情、為市民和中小企紓困及就疫後經濟恢復與投資未來做好部署。就此,我們有以下回應:

1.抗擊疫情—新民黨支持向食物及衞生局、衞生署、醫院管理局及食物環境衞生署等在前線抗疫的部門增撥資源,以加大檢測力度、增購疫苗、購買防疫抗疫物資及改善環境衞生,動員一切力量和資源去穩控疫情,上下一心,共同努力戰勝疫情。

2.為民紓困—我們認同為每名香港市民派發10,000元,但認為直接派發現金的做法較電子消費券更為靈活。受嚴格社交距離措施影響,不少基層面臨失業及收入減少,而相關措施最快到4月20日才有望解除,防疫抗疫基金6.0下的臨時失業支援預料到3月中才開始接受申請,受影響的低收入階層屆時已停工四個月,亟待現金援助。畢竟電子消費券用途始終局限於零售餐飲行業及八達通等個別支付平台,而只要能克服疫情,相信這些行業便能回復生氣,因此認為直接的現金支援效用更大,亦更為合適。

3.兒童抗疫津貼—現時電子消費券申請範圍只涵蓋18歲以上的合資格人士,變相遺漏了18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然而疫情嚴峻,兒童留家抗疫,家長在防疫及支援網上學習相關的開支亦十分高昂,因此建議為未成年人士提供一次性最少5,000元津貼,減輕家長財政壓力。

4.向公屋戶派發抗疫津貼—第五波疫情嚴峻,多條公共屋邨出現大型爆發,多幢公屋需要圍封檢疫,相信與公屋居住環境及人口密集不無關係。公屋住戶多為基層弱勢,受疫情嚴重大擊,而今年財政預算案未有提供公屋免租等寬免,建議財政司司長為公屋戶派發抗疫特別津貼,補貼他們的抗疫開支。

5.支援中小企—新民黨早前已提倡參考美國及新加坡等地做法,引入措施禁止驅逐租客(Eviction Ban)。預算案提出在指定行業引入暫緩追討欠租,禁止業主對指定行業未能如期繳交租金的租戶,終止租約、服務或採取其他相關法律行動,但卻未有同步引入免收租金的安排。在六個月後中小企仍需面對繳交租金的困難,亦有可能與業主產生爭拗。新民黨認為應進一步就免收租金制訂細節,例如安排適用於盈利高於一定金額的大型企業,要求企業分擔應有的社會責任,並做好法例在六個月失效後的過渡安排。

6.支援旅遊業—我們贊成預算案撥出12億6千萬元支援深受打擊的旅遊業,但無法理解投放高達6億元於文化和古蹟旅遊的理據,並對深受市民歡迎又有助旅行社提高收入的郵輪公海遊零資助感到失望。我們要求當局為郵輪業界提供資助,鼓勵郵輪在疫情後復航。

7.減輕中產負擔—我們歡迎政府接納新民黨意見,引入最高十萬元的租金扣稅安排。同時考慮到外傭僱主近年非常折騰,各項聘請外傭的收費均有所上升,預訂檢疫酒店等開支不菲,因此我們繼續爭取將聘用外傭加入扣稅項目,最高限額為55,000 元,減輕中產家庭負擔。以全港現時約有35萬外傭推算,政府稅收減少應不多於32億元。

8.改善幼兒照顧—新民黨歡迎當局優化「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然而認為檢討期一年實在過長,特別是童樂居虐兒事件曝光後,對社區保姆的需求更為殷切,希望當局可盡快為招募及培訓社區保姆增加資源。

9.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我們認同推動未來經濟產業多元發展,並致力發揮香港「一國兩制」優勢,在國內國外雙循環格局發揮作用。我們支持從「未來基金」預留一千億元作推動北部都會區發展之用。但我們認為,北部都會區應採用「公私合營」模式發展,好處不單在於減輕融資壓力,同時透過引入私營企業管理模式,更好管控減少超支及延誤等風險,並提高發展效率。

10.推動創科發展—對於預算案提出一系列支持創科的發展,包括加強金融科技、成立「數字化經濟發展委員會」及推動「生命健康」科研等,我們表示支持。特別認同預留六億元推動政府運作數碼化,希望對公私營界別加強科技應用起帶頭作用。

11.拓寬稅基—新民黨理解在本屆政府任期內難以進行大規模稅制改革,然而,上個年度原本預算有千億元的赤字,結果因賣地收入遠高於預期而錄得189億元盈餘,反映本港依賴地價收入,仍處於地產經濟的階段。本年度財政預算案引入累進差餉制度,為稅制調整帶來小量轉變。而隨著香港跟隨國際步伐,落實以應對侵蝕稅基及轉移利潤的行為(簡稱「BEPS 2.0」),逐步落實重新分配的措施,方向符合習近平主席提出「三次分配」機制中的「第二次分配」,由政府通過稅收等進行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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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欺凌「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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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二(19日), 網上片段流傳長沙灣一所中學懷疑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從片段中見到一名男生被另一名較高大的男生踢倒,繼而再被摔在地上,高大男生行為令人髮指。報導指校方當日報案,警方以涉嫌襲擊拘捕一名14歲男生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校園欺凌一直都是社會關注的重要議題,隨著網絡和社交平台越來越普及,便有更多欺凌事件被揭發。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去年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2020-2023年期間,每年平均有380宗校園欺凌個案,即三年來共錄得約1140,情況並不理想。 校園欺凌不僅影響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更會對他們的價值觀造成不良影響,長遠而言更會敗壞社會風氣,社會、校方及家長均應正視,不過,有些案例偏偏未獲校方嚴肅處理。例如2024年2月,一名就讀小學三年級的女童被同學抓傷臉部、撼頭落地和扯掉頭髮。女童家長向校方投訴,校方卻以影響校譽為由,要求家長息事寧人。2023年3月,有家長在某名校門前指控校園出現「暴力個案」,指其兒子被同學襲擊,並被按倒在地十多秒,但投訴未獲校方重視,指校方只是處罰涉事學生停課三日。 校園欺凌是嚴肅的問題,受害者當然會深受打擊,另一方面,若不及早教育及糾正施虐者的心態及行為,只會有更多人受害。我認為特區政府以至整個社會均要攜手面對。法規方面,特區政府需要檢視如何完善相關法例,加強監察校方如何處理校園欺凌個案,不容許校方以影響校譽等理由而輕率處理。教育方面,教育局需從品德及法治教育著手,雙管齊下,從細培養學生良好品格,也要讓他們明白若犯事會受到應有懲罰。此外,老師、社工和家長也要加強和學生/子女的溝通,及早察悉個案,及早應對。 校園欺凌真是一宗也嫌多,社會需共同推進關愛校園的風氣,讓每一位學生都能愉快上學,健康、有活力地成長。
第23條立法終得償所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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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9日是香港的重要歷史時刻。 時隔26年8個月19日,《基本法》第23條立法終於在第六屆政府及第七屆立法會推進下完成條例審議,以89名議員在席下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為國家安全牢牢地築起一道防護網。本人有份參與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與有榮焉。今篇文章,我想分享一下當日從審議特區政府提交的91項修正案、通過二讀、三讀的過程,用文字記錄這麼具歷史意義的一天。 3月19日星期二,立法會議員早上九時齊齊整整進入議事廳準備開會。當日氣氛相當熱鬧,大家都對這個重大日子感到相當興奮雀躍。二讀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特區政府共提交91項修正案,當中包括我多次在法案委員會中提出的修正建議。我發言指出,法案委員會在審議草案的過程鉅細靡遺,對於條文每個用詞,均力求做到最好,例如條文第32條內文「跨境運輸工具」的英文文本「Cross Boundary」可能會產生歧義,因此將它改為「Departure Conveyance」(離境交通工具)將更貼切,而欣喜的是局長接納建議提出修訂。 直至傍晚6時許,所有議員均完成發言,二讀通過,主席宣布正式進入三讀審議。不同板塊的議員均有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辯論及發言。直到6時54分,立法會以全體89票贊成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更破例投票,一同支持這份極為重要的條例草案。 隨即,立法會主席宣布行政長官李家超到達議事廳,就立法會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發言。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將簽署《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法案,並會在3月23日將《條例》刊憲公布實施,即《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將在2024年3月23日正式生效。今次23條立法順利通過,完美彰顯行政與立法機關的互補關係,更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共同譜寫這項光榮歷史。 從回歸的1997年至今天2024年,香港經歷大大小小的挑戰,在當今地緣政治非常嚴峻的複雜大環境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的通過為香港爭取了邁步向前的空間。香港特別行政區在事隔約27年,終於得償所願成功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而我很榮幸能與新民黨眾人共同見證這偉大的歷史時刻,更榮幸能為維護國家安全獻上一分力。
見證23條立法的歷史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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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在本周二(19日)召開全日會議後,順利三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讓香港特別行政區完成其歷史任務,履行了為《基本法》第23條自行立法的憲制責任,我很榮幸參與及見證這歷史一刻。 身為立法會《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的其中一名委員,我全力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出一分力。在3月8日至14日期間,法案委員會馬不停蹄,連續召開了7天全日會議,當中首6日審議草案條文,第七天審議修正案,奮鬥接近50小時,終於完成我們的工作。 法案委員會工作公開透明,委員們的提問、政府官員詳盡細緻的回應,都完整地記錄下來。我特別感謝立法會秘書處高效寫好詳盡的工作報告,連同稍後完成的會議紀要,逐字記錄和全程近50小時的錄像,任何人都可以隨時隨地重溫我們的審議,是如何認真;我們對條文細節的研究和推敲,又是如何巨細無遺。特區政府接納了委員們不少建議,修訂了一些條文,使條例草案更清晰完善。 條例廣集意見 適合港情況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是嚴格依照《基本法》和《港區國安法》的規定,根據普通法的原則草擬,既符合全國人大「528決定」,同時也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條和第5條,堅持法治原則,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並尊重和保障人權。條例草案條文清晰及精準地界定各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亦設有適當的免責辯護及例外情況,充分考慮、整合和回應了諮詢期收集到香港各界的意見。 再者,特區政府在草擬條例內容時,有廣泛參考和研究外國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但條例草案並不是「搬字過紙」,而是經過仔細分析和周詳考慮,才敲定適合香港情況的條文,可見保安局及律政司團隊的努力。 今次23條立法,從1月30日諮詢開始,到3月19日立法會完成三讀,美英西方和反中亂港勢力不斷加碼抹黑,說三道四,花樣百出。我必須嚴正指出,為維護國家安全立法,放諸四海皆準。美英等西方諸國都早已有多部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我要問:他們批評和指摘香港的23條立法,不是雙重標準是什麼?唯一的答案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社會和平安定 邁出新一步 香港特別行政區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基本法》第23條立法,本應在多年前早早完成。我們錯過了2003年的窗口,立法工作轉眼就「遲了十年又十年」,因此,我絕對支持立法要「早一日,得一日」完成。 今天,香港走到了歷史性的時刻;法案通過後,香港得以在和平、安定的社會環境下,走出新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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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新民黨常務副主席,前保安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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