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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黨 支持人大常委 修改《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 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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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3 月 30 日
對於今日(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全票通過《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修訂草案》及《香港〈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修訂草案》,以貫徹落實人大會議(3月11日)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的精神和要求,確保以愛國者為主體實現港人治港、切實提高特區政府治理效能,並全面準確落實「一國兩制」,新民黨表示歡迎及全力支持。
新民黨一直相信,任何政治制度的最終目標均是促進良好管治、振興經濟、改善民生,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選舉制度有必要根據實際情況優化,與時並進,體現愛國者治港的精神。
行政長官作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既要向中央政府負責,亦要向香港市民負責,因此,選舉委員會的組成十分重要。修訂後,選舉委員會人數將由1200人增至1500人,是擴闊了選民基礎;由四大界別增至五大界別,更能體現《基本法》第45條規定的廣泛代表性;選委會增加了港區政協委員的名額、全國性團體港區代表、地區組織、基層社團、同鄉社團等等,是進一步體現均衡參與。至於行政長官候選人須在選舉委員會每個界別中取得不少於15個提名,總提名不能少於188個。新民黨十分支持這項修訂,認為可避免行政長官只傾斜某界別,有助行政長官面向全社會,有效施政。
立法會方面,修訂後每屆立法會議員將由70人增至90人,分佈將會是選舉委員會佔40席、功能團體佔30席及地區直接佔20席。立法會議員候選人亦須取得選舉委員會每個界別不少於2個、不多於4個提名,總提名不少於10個、不多於20個。新民黨認為立法會新的構成體現均衡參與的精神,讓社會上更多不同階層不同界別不同專業的人才,加入立法會,讓立法會發揮更大功能,有助特區政府良好管治。
事實上,近年反中亂港分子進入立法會後,他們的言行及所作所為均反映他們明顯不尊重憲法及《基本法》,不尊重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對社會特別是年輕人有極為不良的影響。此外,他們利用立法會議事規則的漏洞,肆意以極端手法拉布、嚴重拖延甚至癱瘓立法會運作,影響特區政府有效施政,令香港很多深層次經濟民生問題無法解決,已令香港的發展滯後,不符合市民要求。完善選舉機制的各項舉措將有效遏止這些情況繼續發生,讓立法會回復成為符合憲制要求的議會,真正履行《基本法》賦予的功能,實實在在監察政府,同時亦能提出良好的意見,協助特區政府改善施政。
另一項修訂是新增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選委會、行政長官及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新民黨一直認為以往由不同地區的選舉主任裁定候選人是否符合資格的做法並不理想,亦欠缺統一標準。今後由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便有統一的標準,並且能確保候選人是愛國愛港人士,達致愛國者治港的目標。
新民黨全力支持中央政府完善特區的選舉制度,並將全力配合行政長官修改本地法例。新民黨亦將一如以往,積極培養更多愛國愛港、年輕專業的政治人才,投身議政工作,發展政策研究,循不同途徑爭取更多議席,加入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治港班子,配合特區政府,在中央政府的領導下, 與香港市民一起邁向發展新階段、更美好的新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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