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8日
《2019年撥款條例草案》二讀(恢復辯論)
主席:
今年預算案其中一項較受關注的措施,是政府建議在未來3年,撥款200億元購置60個物業,供營辦130多項社福設施,包括日間幼兒中心、長者鄰舍中心、到校學前康復服務、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家長資源中心、共享親職支援中心等。早前,我在特別財委會提問,希望向社署了解他們在物業採購方面會有甚麼機制,包括如何招標、怎樣評估價格水平是否合理,以及政府會否由具有與土地和房屋發展相關經驗的專業人員參與處所購置工作等。
不過,署長的答覆未有正面回答我的問題,署長只表示,政府推出有關建議措施是應對殷切需求的社福服務及解決處所短缺的問題。她又話,社署和政府產業署將會成立工作小組,以進行採購研究,包括探討物業市場的供應情況、制定採購的策略,並會就採購安排及程序諮詢財經事務局和廉政公署,以確保公帑得以妥善使用。顯然,現階段署方仍在探索和研究如何落實有關措施,希望署方可以早日得出結果,盡快向市民交代具體執行細節。
主席,現時多區社福設施不足的情況都相當嚴重,部分公共屋邨,尤其是舊屋邨,更是因為邨內缺乏社福設施,居民需要跨區才能享用社區服務。不少老人家、小朋友和弱勢社群,他們往往是最需要使用社福服務的一群,但偏偏他們在區內卻找不到相關服務提供機構,唯有辛苦些、行遠些,走到隔離區去用這些服務,長遠來說,這種做法既不切實際,亦不可行,政府有必要認真研究哪一區究竟欠缺和需要什麼設施。歸根究底,為什麼有些屋邨嚴重缺乏這些社區服務呢,我認為都係領展獨大造成的禍害。
領展的歷史我不在此詳述。據報道,過去2年至少有6間原本租用領展旗下公屋商場鋪位的社福機構,因為租約期滿或整幢物業出售而要搬走。我認為,政府有必要正視社福機構在領展或轉售的公屋商場續租遇到困難的問題,否則再購買幾多物業,都是永遠不會足夠,希望政府認真研究有關問題。
長遠而言,與其花費巨額在市場購置私人物業,政府更應該先檢討是否已經做好社福規劃,我曾在不同場合與創科局局長楊偉雄探討過,利用大數據進行人口結構分析事實上對於香港發展規劃十分重要。如何在賣地條款中加入興建福利設施的要求,以及在《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加入以區內人口結構為基礎的社區服務規劃比率,及早預留合適土地,用作提供社福服務設施亦十分重要。同時,政府亦應全面檢討政府各類型閒置處所的運用,包括空置校舍、政府宿舍和公屋內非住宅空置單位等,確保土地資源得到妥善運用。
主席,政府在今份預算案宣佈將會預留220億元,落實多個「一地多用」發展項目。多年來,我一直要求政府善用土地資源,在各區興建綜合市政大樓,為區內居民提供更多配套措施,例如社區託管服務、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室內運動場、街市、診所、長者護理中心和停車場等。早前,陳議員亦提及香港缺乏足夠停車場的問題,我也認同這不是單獨某個地區出現的問題,而是全香港需要面對的情況。這與不鼓勵市民使用私家車的政策方向關係不大,事實上,香港現時情況是路面上有大量私家車和商用車輛,卻沒有足夠的位置供他們停泊,導致部分車輛在路邊停泊,進一步加劇交通擠塞的情況。政府真的應該重新檢視,研究多利用大數據分析和創新科技興建更多智能停車場,當然政府表示會在6處興建地下智能停車場,包括深水埗、荃灣、上環等區,希望政府檢視有關計劃的成效,盡快在全港各區推行智能停車場,解決車位嚴重不足的問題。另一方面,《規劃標準》對於這些新型智能停車場未必適用,政府亦應檢討如何規劃和為各區提供足夠的泊車位。
主席,作為一個雙職媽媽,我很關注政府支援在職家庭方面投放的資源是否足夠和到位。以幼兒照顧服務為例,現時全港有約10多萬名3歲以下的嬰幼兒,但資助託兒服務名額卻只有747個,平均2百多人爭1個位。至於資助獨立幼兒中心的平均使用率,自 2011/12 年度起,一直維持在99%或以上,有家長在懷孕初期便已開始輪候服務,直至產後仍需等候超過1年才獲得安排。我自己亦正輪候托兒服務,然而到我孩子現時差不多三個多月仍未有任何消息,我相信有不少家長的情況都與我相若。有社福機構更表示,旗下日間幼兒中心的輪候人數,足足是服務名額的5倍,反映現時幼兒照顧服務供求已經達到嚴重失衡情況。
所以,我歡迎政府在預算案中增撥約1.56億元,提升幼兒照顧服務,包括改善幼兒中心的人手比例、加強人員培訓和在北區、觀塘、沙田、葵青及元朗增加合共約400個資助獨立幼兒中心名額,可惜對比現實情況,仍然是大落後。除了服務名額嚴重不足,託兒服務的收費亦頗高,莫講基層家庭,對於很多中產家庭亦是沉重負擔。上星期,我在特別財委會上亦有反映過,現時幼兒中心的收費,大約是每名幼兒6000-8000元不等,家長的負擔實在很重,當時羅致光局長亦認同,現時有關收費很高,對中上收入人士造成不少負擔。但局長再補充,原來政府打算將資助水平,由現時的15%-20%提高至40%,原來只是希望減低加價壓力,家長未來仍然要繼續承受沉重負擔,相信不少家長(至少我本人)是感到失望的。我認為這1.65億實在是無法幫到一般市民,減輕他們育兒的經濟負擔。希望局長再三考慮,如何能夠為在職家庭提供更多支援。
此外,政府應增撥資源,檢視各區的服務需要,發掘合適地點設立更多育嬰及託兒設施,例如以發展社區綜合大樓的模式,容納不同的社福服務和文娛市政設施,滿足社區對公共服務的需求。
主席,預算案進一步提高長者醫療券的累積上限至8000元,令長者能夠更有彈性地使用醫療券。過去,不時有媒體報道長者醫療券疑遭濫用,有長者被服務提供者濫收費用,或要求配貴價眼鏡和購買保健品。根據衛生署進行的長者醫療券試驗計劃中期檢討,只有約8%的醫療劵被用作預防性護理,我認為,防患於未然更為重要,政府應加強宣傳,教導老友記如何善用醫療券,提升長者預防疾病的意識。同時,我建議政府考慮取消醫療券的累積金額上限,讓長者更靈活地使用醫療券,減低他們的醫療負擔。
事實上,香港的醫療問題近年不斷升溫,急症室大排長龍、病房迫爆、醫護人手嚴重短缺,工作量超出負荷,令到醫護人員士氣低落、地區門診和夜診服務不足,市民被迫走到急症室苦等、醫護資源錯配等,這些都不是單純用錢可以解決。我希望,政府能夠從醫管局的管理問題著手,加強基層醫療服務,包括正視屋邨因商場加租而趕走屋邨診所醫生的問題。這個問題在很多區都相當嚴重,所以我再次促請政府在沙田圓洲角等地區的普通科門診診所增加夜診服務,減低對鄰近醫院使用急症室及病房的壓力。
另外,我亦希望政府能夠改善長者基層牙科服務,目前全港18區只有11間牙科診所,街症服務名額供不應求,服務已達飽和,而私家診所牙醫收費十分昂貴,僅靠長者醫療券及關愛基金無法應付長者的牙科服務需求。因此,我認為,政府應全面檢討現有牙科診所的使用情況,在有需要地區開設更多牙科診所和延長公眾服務時間,並考慮在長者健康中心增設牙科服務,讓更多長者能夠受惠。
最後,我想講公務員方面,過去我一直爭取並要求政府及早進行紀律部隊職系架構檢討,以及適切調整紀律部隊的薪酬福利待遇。有不少紀律部隊人員反映,現時他們的薪酬待遇竟然是差過入職學歷要求相若的政府文職人員,包括頂薪點和跳升點都有差距,特別是員佐級人員的差距更加嚴重。此外,他們亦希望政府考慮讓2000年前入職的人員,同樣可以自願選擇將退休年齡由55歲延至60歲。事實上,政府在2015年已經將新入職公務員的退休年齡延遲至65歲,我認為,政府應該一視同仁,考慮讓舊制紀律部隊人員亦能自願選擇退休年齡,同時政府應全面檢討並提升紀律部隊人員的福利待遇,包括逾時工作補償、醫療及牙科福利,以及善用土地資源,加快興建紀律部隊宿舍,並且提供更多私家車及電單車的泊車位,應付他們的住屋和泊車需要。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