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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黨組織架構

日期︰2017 年 5 月 4 日

新民黨組織架構

1. 中央委員會(中委會)

中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出,負責整體管理新民黨工作及討論黨的政策方針,並為黨制定及貫徹落實有關政策。中委會獲授權任命成立小組委員會,並監察其表現。中委會亦可委任秘書處成員。中委會以兩年為一任,約兩個月便會開會一次,讓中委知道黨的最新發展與方向。同時,各中委成員亦會專責協助黨內不同的範疇的發展,加強新民黨在各方面的網絡。

中央委員會名單

主席: 葉劉淑儀

常務副主席: 黎棟國

副主席: 潘國山 容海恩 韓世灝

委員:

陳永良 陳鎮洪 陳汝昌 陳家珮 趙麗娟 周國泉

羅志光 鄧祐才 譚榮邦 曾向群 黃仲翹 黃復華 楊孟霖

王錦彪 唐學良 葉慶寧 王政芝 甘文鋒 余衍深 陳敏娟

梁家輝 蘇炤成 趙振國 何志誠 陳振東 王聰德 Vijay

龔俊龍 王家揚 盧騰光 傅曉琳 顧梓昆


2. 執行委員會(執委會)

執委會負責管理新民黨的日常工作。執委會成員每週都會出席核心小組會議,除討論對政府的政策回應外,亦會討論新民黨的地區事務及宣傳活動、選舉事務及黨內行政等。


3. 黨籍委員會

黨籍委員會成員每一至兩個月會見黨員申請一次,了解新民黨的加入原因及背景。同時亦會安排黨員參與籌備及策劃的工作,如黨員聚會、周年晚會宴、周年大會、地區活動等,使他們有機會了解黨內的運作,亦能與其他黨員互相溝通,建立關係及團隊精神。


4. 紀律委員會(紀委會)

紀委會負責跟進對黨內成員違規的投訴,並按有關投訴的情節進行處分,包括譴責及開除黨籍。委員會在有需要時才會召開會議。


5. 青年委員會(青委會)

新民黨於2011年8月成立新民黨青年委員會,黨內十八至三十五歲的黨員均自動成為「年青黨員」。成立青年委員會的目的是為年青人提供議政平台,希望培育更多有志之士投身政治。委員會由眾多青年黨員選出委員負責會內的工作。長遠來說,我們希望透過青年委員會,加強新民黨的凝聚力。最重要的是培養合適的政治人才,成為黨發展的支柱和未來的政治接班人。

青年委員會每月進行例會,商討不同的活動進度,亦舉辦青年專題小組,為青年黨員提供發表意見及訓練議政論政的平台。同時每年亦會舉辦青年黨員訓練營,加強黨員對社會政策的觸角。


6. 新民黨秘書處

新民黨秘書處為中委會、執委會及多個不同的委員會和工作小組提供後勤支援,當中包括財政事宜、政策研究、招收黨員、社區服務、選舉工程、聯絡及處理投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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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應如何變革?(三)  
  文章  
上文提到,現屆政府新設創新辦,削弱了與學者的交流,並且,不少加入的年輕人已離職,誠是失敗之作。除政府缺乏策略性政策研究組織外,我認為特區政府亦需檢討一些法定獨立機構的運作,針對處理營運成效等問題。 港英政府財政司郭伯偉和夏鼎基素來主張「小政府,大市場」,所以在他們的領導下,政府依賴自由市場經濟,力求「無為而治」。1980 年代,英國前首相戴卓爾夫人執政,主張把政府功能盡量私有化,也促使政府加快把一些政府部門「企業化」。例如為郵政署設立營運基金,又曾考慮私有化水務署。 又例如於1977 年成立的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考評局作為獨立法定機構,擁有獨立收入,不受審計署監察,可自行決定考試費、職員薪酬和獎勵金等,儼如「獨立王國」。然而近年考評局的營運表現未如人意,自2013/14 年度起與文憑試有關的收入年年虧損,特區政府便在2018 至2022 年間合共補貼3.6 億元。而於2019/20 年度,文憑試方面仍佔考評局總收入46.8%,但受累於考生人數下跌,考試收入亦將銳減,預計津貼終止後,考評局將在2022/23 年度錄得整體虧損約9800 萬元。 除收入減少,考評局的營運存在很多問題,包括監管不力、保密不足、泄漏試題、審題黑箱作業、DSE 考題惹爭議等等。去年5 月,法庭就補習天王蕭源透過手機取得文憑試保密試題一案,裁定蕭源與另外兩名前主考員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同月文憑試歷史科竟出現無視日本侵華史實的試題。據了解,教育局曾於2019 年提名人員加入歷史科審題委員但不果,反映考評局缺乏監管,儼如「無王管」。考評局是眾多獨立機構的冰山一角,反映若特區政府要改善管治,必須大力檢討並加強監管,確保這些機構在正確軌道上營運。
愛國者治港 抓對制度找對人  
  文章  
上星期,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在「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落實『愛國者治港』根本原則」專題研討會(2月22日)發表了講話,顧名思義,講話內容以「愛國者治港」為主題。 鄧小平論述基礎上 提具體標準 其實相關主題中央政府一直有鋪墊,例如去年11月17日的《基本法》頒布30周年法律高峰論壇,多位重量級講者均有引述已故領導人鄧小平先生於上世紀80年代提倡的愛國者治港論,即「港人治港有個界綫和標準,就是必須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理香港」。當時鄧小平先生已經提出了愛國者的標準,就是「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 我相信如今中央政府是在鄧小平先生的論述基礎上,把愛國者治港的要求具體化,以及提出制度上的改變。 首先,「治港者」的意思不單是指行政長官一人,而是指特區政府整個管治班子,包括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會成員、立法會議員、行政長官選委會、各級法官等,這些人合起來一起肩負香港的管治責任,因此必須是愛國者。 治港者 與中央立場未夠一致? 第二,夏寶龍主任指出,「要確保『一國兩制』實踐繼續沿着正確方向行得穩、走得遠,不變形、不走樣,一個重要前提是,治港者必須能夠全面準確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方針。」換句話說,香港回歸後23年來走得這麼崎嶇,「一國兩制」落實那麼艱難,不就是因為「治港者」不夠愛國、和中央政府的立場態度未夠一致? 舉例說,回歸之初,1999年1月29日的「吳嘉玲案」,終審法院大法官的裁決認為,香港法院對人大有違憲審查權,當時這裁決引起極大爭議,最終導致人大釋法。正如夏主任指出,「愛國者必然尊重和維護國家的根本制度和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香港《基本法》的母法。」試問香港法院、一個地方行政區的法院,哪能對人大有違憲審查權? 再舉個例,回歸以來,港人對「香港是三權分立」之說深信不疑,法院這樣說,官員這樣以為,教科書這樣寫,老師這樣教。為甚麼有人這樣倡議?因為他們以為,「三權分立」等於「中央管不了我」,正正反映問題所在。我多番公開發言及撰文指出,不論回歸前後,香港都是實行「行政主導」而非「三權分立」,以正視聽。 此外,23條通過不了、國情教育搞不成、修訂《逃犯條例》搞出史無前例的政治動盪,回歸以來好些大風暴、小挫折,某程度上都是因為管治班子內的愛國者不夠多,未能和中央政府的立場態度一致,「一國兩制」未能準確落實。 愛國治港者 5大要求 第三,正如夏主任所說,反中亂港分子之所以能「興風作浪、坐大成勢」,其中一個直接原因,就是香港「尚未真正形成穩固的愛國者治港局面」。配合今天的局勢,夏主任明確列出何謂愛國的治港者: 1、「治港者必須能夠全面準確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必須深刻認同『一國』是『兩制』的前提和基礎」,香港法院可以審查人大之說,便是搞混「一國」和「兩制」的關係了。 2、「旗幟鮮明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憲制秩序,充分尊重國家主體實行的社會主義制度」,即是終日高舉「結束一黨專政」的旗幟就要不得了。 3、「正確處理涉及中央和特別行政區關係的有關問題」,例如怎樣適當處理高鐵「一地兩檢」的敏感爭議。 4、「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香港長期繁榮穩定」,若議員一味在議會內拉布、搗亂,盲目反對議案,甚至連防疫抗疫基金的撥款議案都反對,這樣做還算是維護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嗎? 5、「堅守『一國兩制』原則底綫,堅決反對外國勢力干預香港事務」,這很簡單,若有人依傍外國勢力,甚至要求外國政府制裁香港,當然不能接受。 除了上述的5點,我亦十分同意夏主任的總結,「堅持愛國者治港是關係到『一國兩制』事業興衰成敗的重大原則問題,容不得半點含糊」。 選舉制度改變 人大會議有分曉 第四,就是要完善相關制度,以配合落實愛國者治港的目標,「確保香港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愛港者手中」。理由很簡單,現時正正因為選舉制度不完善,反對派乘勢而起,佔據議席,才引發那麼多動盪,妨礙「一國兩制」準確落實。至於選舉制度會有甚麼重大改變,我相信在即將召開的人大會議自有分曉。 不過,夏主任也澄清,「強調愛國者治港,絕不是要搞『清一色』」。很明顯,中央政府非常明白香港擁有獨特的歷史、社會及文化背景,是個中西文化滙萃的多元社會,也有很多人深受西方文化影響,對國家的看法未必與愛國者一致,「對這些人的取態,中央是理解和包容的」,這些人可以繼續發揮其專長、專業,在各行各業貢獻香港,但是他們並非愛國者,不能成為愛國者治港的一員。 整體而言,我認為透過夏主任的發言,我們知道中央政府是如何重視香港、重視「一國兩制」;同時,中央政府明白到,要管治香港,除了要抓對的制度,找對的人亦很重要。當制度與人選都對了,「一國兩制」自能行穩致遠。
創科局在搞甚麼  
  文章  
香港人的新年願望是牛到疫除,可惜正月未過,新冠肺炎疫情又反彈,單日確診數字一度跌至個位數後,又回升至2月27日的三十三宗。而且又爆發新的群組感染,新群組是尖沙咀K11 MUSEA 食肆「名潮食館」群組,已累計逾四十人確診,包括員工和食客,商場同層另一店舖亦有員工確診,情況不容少覷。 衛生防護中心呼籲在2月18、19日光顧該食肆的市民和他們聯絡。數數手指,2月18日就是年初七,即特區政府放寬食肆限制至四人一枱、可營業至晚上10時的第一天。很不幸,現實告訴我們,措施甫放寬就出事,病毒仍在身邊。 新措施還要求食客進出食肆須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或留下個人資料,因此,只要執行到位,當局是可以透過確診者的「安心出行」記錄追蹤傳播鏈的,可是當局在這方面並沒說明。這就是特區政府每每疏忽的地方,既想鼓勵更多市民使用「安心出行」,卻又無法令市民明白「安心出行」在抗疫過程中發揮多大效用,完全是捉到鹿不懂脫角。如此這般下去,推出更多抗疫程式也是徒勞。 那邊廂,隨著科興疫苗率先抵港,疫苗接種計劃正式展開,不過網上預約一開始又甩轆,因為反應超越預期,市民非常踴躍,很多人同時湧入系統,希望搶先登記預約,迅間導致網絡大塞車,很多市民無法登入。雖然特區政府很快便搶修成功,之後系統運作較暢順,但是在市民心目中,特區政府的「甩轆」記錄,又添一筆。 其實,這類網上登記系統大塞車的事故,以往已發生過很多次,為甚麼特區政府沒有汲取教訓,做好準確計算及加大系統的容量?難度在這抗疫骨節眼上,特區政府仍然低估市民對疫苗的需求?沒想過「會有那麼多人想打疫苗」?若真是這樣,那相關官員就相當離地了。 常常說香港要做智慧城市,今時今日,政府要引導市民學習運用科技抗疫,恰巧「安心出行」及疫苗接種計劃網上預約系統都是創科局的傑作,卻無差異地先後「甩轆」,市民會問,你在搞甚麼?
新民黨 支持人大常委 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  
  新聞稿,焦點  
對於今日(5日)全國人大會議開幕,會議將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以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選舉制度,新民黨表示大力支持。新民黨認為,任何政治制度的最終目標均是促進良好管治、振興經濟、改善民生,因此,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選舉制度亦有必要根據實際情況優化,與時並進。 事實上,香港特別行政區自回歸以來,選舉制度久未作深刻檢討。是次會議審議的草案將糾正以往制度上的缺失,包括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達致由愛國者治港的目標。 近年,反中亂港分子進入立法會後,他們的言行及所作所為均反映他們明顯不尊重憲法及《基本法》,不尊重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對社會特別是年輕人有極為不良的影響。此外,他們利用立法會議事規則的漏洞,肆意以極端手法拉布、嚴重拖延甚至癱瘓立法會運作,影響特區政府有效施政,令香港很多深層次經濟民生問題無法解決,已令香港的發展滯後,不符合市民要求。若讓這些人長期佔據議席,甚至左右行政長官選舉,對繼續在香港落實「一國兩制」有害無益。 因此,新民黨認同現在是合適時機,完善選舉制度,讓立法會回復成為符合憲制要求的議會,真正履行《基本法》賦予的功能,實實在在監察政府,同時亦能提出良好的意見,協助特區政府改善施政;與及確保由真正愛國者擔任重要的政治職位,管治香港,帶領香港配合中央政府的領導,邁進發展新階段、更美好的新時代。 香港回歸二十四年,為了讓香港的良好制度能延續下去,「一國兩制」能行穩致遠,新民黨全力支持修改選舉制度,並將於人大通過「決定」後,配合行政長官進行本地立法。
新民黨 回應 2021-22年度《財政預算案》  
  新聞稿,焦點  
財政司司長今天(25日)發表2021至22財政年度財政預算案,新民黨認為整體而言,此預算案內容尚算不錯,但對中產支援不足。財政預算案公布後,新民黨主席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女士、立法會議員暨新民黨副主席容海恩女士,與新民黨常務副主席黎棟國先生、副主席潘國山先生,與多位黨員,視像連線討論最新預算案內容,就此綜合以下回應(詳見附件)。 新民黨主席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女士稱:「新民黨認為,在目前經濟困難的情況下,這份財政預算案相當不錯,值得支持。這是一份擴張性的預算案,在財政赤字下,仍有適當的開支來彌補私人機構、企業與就業不足的問題。」立法會議員暨新民黨副主席容海恩也表示,在財赤影響下對財政預算案沒有太高的期望,她更形容今次是「低甜度」的預算案。 消費券應廣泛惠及大小商戶 葉太表示:「很高興財政司司長接納我們幾個建議,包括去年我們已提出消費券,時任財庫局局長告知我們因技術困難而未能推出,很高興今年可以推出消費券,雖然金額不高,每位市民可獲5,000元消費券,但如何具體落實未有細節。我們希望電子消費券可公平惠及不同商戶,包括小型商戶和街市商戶,不應只讓大財團受惠。」 容海恩議員補充:「希望政府推出的電子消費券,可以讓不同階層、商戶,包括保險業、旅遊業、美容業、健身業等行業廣泛應用。保險業也未能到內地做生意,希望政府可積極考慮擴大消費券的可使用範圍,令更多業界受惠。但因目前旅遊業未復甦,仍在冰封時期,業界在疫情下最受打擊,如果推出消費券旅遊業未能普遍受惠,希望政府額外再加碼支援旅遊業,同時建議消費券可擴大應用於旅發局的『賞你遊香港』計劃,開拓並刺激本地遊。」 歡迎政府接納建議 提高股票印花稅稅率 葉太稱:「我們建議政府開源,考慮提高證券交易印花稅,財政司司長今天公布股票印花稅稅率,由0.1%加至0.13%,雖然今天股票市場有波動,但可能是市場因加徵印花稅,引致心理上的影響,估計只是短期影響,市場參與者會適應。而預算案有很多幫助證券市場未來發展的措施,如研究同股不同權上市架構,將來延伸到創新科技公司以外,值得肯定。有關措施對證券業長遠發展更為重要。」 政府未來應審慎理財 葉太稱:「財政司司長接受我們建議,削減政府公營開支,來年削減經常開支撥款1%,冀回饋市民。」 她關注政府的經常開支:「財政司司長提醒,政府經常開支的確增長過快,由97至98年度的1,500億元,增至2020至2021年度的4,700億元,增幅超過2倍。這違背審慎理財原則,我希望財政司未來與有關局長謹守審慎理財的原則。」 中產支援不足 葉太稱:「比較失望的是,財政司司長未有接納我們的建議,對中產提供支援,包括我們曾建議聘請外傭稅務扣稅,建議最高限額為55,000元可獲扣稅。我們會繼續爭取。而今天公布的預算案,因面對過千億元赤字,今年『派糖』金額減少,中產毫無得益。至於私家車(包括電動私家車)首次登記稅各稅階的稅率提高15%,牌照費增加30%,因車輛增加得多,明白有此需要,但仍希望財政司將來多考慮中產的訴求。」 關注市民優質生活 葉太又稱:「我們留意到預算案很多措施針對改善市民的生活質素,例如優化郊野公司設備、改善行山徑等,但希望改良硬件之餘,也要改善資訊、軟件等,如告知市民郊野公園最受歡迎行山徑在哪裡、人流分佈多少、如何護理公共資源等,因很多行山徑很擠擁,如提供多些資訊給市民則較理想。雖然資源短缺,財政司也有留意到這些生活質素訴求也很重要。」 「另外,留意到政府考慮向『關愛基金』申請資助,讓非政府組織租用合適和入住率偏低的酒店和賓館作過渡性房屋單位。目前很多賓館生意大減,很多『劏房』居民生活困苦,這屬新的措施,了解目前政府正與賓館商討有關的安排,是好的措施,可以幫助賓館經營之餘,也可為『劏房』居民提供適切居所。」 就業支援 容海恩議員關注支援就業:「見到政府大力在政府部門開設臨時職位,希望可扶助剛畢業的年輕人。而紓解民困方面,對於失業人士的援助,由政府擔保為失業人士推出特惠貸款,銀行主導,希望計劃對失業人士的審查可以盡量放寬,助市民渡過難關。」 樓宇維修渠管 容議員稱:「對『三無大廈』的管理、衛生及渠管檢測問題,之前我們曾與徐英偉局長反映,他稱沒有資源去做,今天財政司公布,預留10億元資助超過3,000幢差餉租值不高的老舊樓宇,進行渠管維修及提升工程,希望有關措施有助改善『三無大廈』的問題。」 粵港澳大灣區 容海恩議員稱:「預算案提及粵港澳大灣區,希望政府多做連接,除了鼓勵年輕人、企業在大灣區發展之外,也要做好本地推廣,包括教育、文化、交流,讓年輕人了解當地文化,有助日後去大灣區工作及發展。」 葉太同意容議員的說法:「在宏觀經濟發展方面,預算案對大灣區著墨不足,只有一段提及,財政司提到希望促進資金、人員和生產要素的雙向流動,但缺乏細節,這點很重要。因為疫情影響,兩地未能通關,資金可以流通,金融業發展繼續蓬勃,但我們要令香港經濟發展更好,提高生產力與經濟檔次,就要更多人員、技術的雙向流通,希望有關政府部門可多做一點。」 改善精神健康 容海恩議員關注預算案的精神健康服務:「之前已與財政司提出要加強有關工作,財政司今天公布會增撥1億4,700萬元經常開支,加強兒童及青少年精神科、社區精神科、老人精神科等服務。希望政府在推廣精神健康要多做事。我們見到本地多團體去做,但因宣傳及資源不足,希望政府多予地區資源,透過地區網絡,宣傳好精神健康服務。」
新民黨 回應夏寶龍主任 專題研討會重要講話  
  新聞稿,焦點  
就今天(22日)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出席北京舉行的專題研討會並發表重要講話,新民黨有以下回應。 夏寶龍主任表示,「愛國者治港」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核心要義,並提出堅持「愛國者治港」的三大客觀標準,包括「愛國者必然真心擁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愛國者必然尊重和維護國家的根本制度和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愛國者必然全力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新民黨非常認同和全力支持。 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先生接見訪客時談到「一國兩制」的落實,已提出「愛國者治港」,愛國者必然成為治港的骨幹,也講到何謂愛國者,而夏主任在今天的講話中也有引述鄧小平先生的論述:「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 由於「一國兩制」是史無前例、非常獨特的安排,而且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因此要由真正愛國的人士成為管治的主體,才可以成功全面準確落實「一國兩制」。我們相信中央政府在今時今日重申有關要求,有其迫切性。 香港自回歸的二十多年來,「一國兩制」未能好好發揮,而2014年發生持續七十九天的違法「佔中」,與2019年史無前例的大規模暴力事件,更反映香港多個重要的管治板塊,特別是立法會與區議會,在反對國家主權、危害國家安全、打擊香港繁榮穩定、主張「攬炒」的人士盤踞下,扭曲了香港的政制,對香港的繁榮安定造成很大傷害。 因此中央政府今時今日重新強調「愛國者治港」的論述,有其必要性和迫切性。我們相信,只要切實根據中央政府既定的原則初心,真切落實「愛國者治港」,必定可以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和香港的長期繁榮安定。
就本地一萬元消費劵質詢政府  
  立法會事務  
葉劉淑儀議員問: 自去年6月以來,示威活動及暴力衝擊持續不斷,重創香港經濟和各行業,特別是旅遊業、飲食業及零售業。去年全年實質本地生產總值預期下跌百分之1.3,失業率或會節節上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為刺激市民消費以促進經濟復蘇和就業,會否考慮新民黨早前提出的下述建議:向18歲以上香港居民每人派發有效期6個月、總值為一萬元的本地消費券(當中可用於飲食及零售服務的金額均為四千元,而可用於旅遊服務的金額為二千元);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過去半年的社會事件對香港的經濟造成沉重打擊,旅遊、餐飲及零售等行業更是首當其衝。零售銷售量在去年第三季按年大幅下跌近兩成後,10月和11月合計的跌幅進一步擴大至約百分之26,是有記錄以來最大。食肆總收益在去年第三季按年實質下跌百分之13.7,根據業界觀察,第四季餐飲業的經營情況更為嚴峻。社會動盪持續,這些行業的業務情況短期內難見起色,情況令人十分憂慮。要使市民的消費意欲回升,促進經濟復甦和保障就業,首要條件是要停止暴力衝突,令社會盡快回復正常,讓市民可以安心外出消費,旅客恢復來港旅遊,投資者願意來港進行商業活動。 政府明白企業及市民在現時的經濟環境下所承受的壓力。因此,政府一直密切注視社會事件及暴力衝擊對各行業的影響,並與相關業界緊密溝通,提供適切的協助。因應不斷變化的經濟情況,政府由去年 8 月起先後宣布一系列「撐企業、保就業、紓民困」的措施,合共涉及金額超過 250 億元。 政府曾收到不同人士及團體的意見,建議向市民發放消費券或直接派發現金,以刺激市民消費意欲,幫助受打擊行業,穩定經濟和就業市場。 部分意見認為發放消費券比直接派發現金,更可發揮帶動消費、促進本地經濟活動的作用。不過,發放消費券牽涉較複雜的額外行政安排,包括訂定適用範圍、使用辦法、兌付安排、監管和防偽措施等,可能需要相對高昂的行政費用。   此外,發放消費券的效果亦可能受「替代效應」所影響。舉例說,如果有些市民主要以消費券去支付基本生活開支,而沒有因為取得消費券而增加額外消費,那麼發放消費券對刺激消費、帶動經濟所發揮的效果就會沒有預期中那樣理想。 根據台灣和日本發放消費券的相關經驗,措施對刺激消費及經濟增長均未能達到預期中的效果。台灣於2008年受到金融海嘯衝擊,為短期刺激經濟,於2009年向民眾派發每人3,600元新台幣的消費券(相當於港幣約840元)。根據其後的評估報告顯示,有關措施僅提高其GDP約0.28%至0.43%,較原先估算的0.66%為低。日本於1999年也曾經向特定對象發放金額為2萬日圓(相當於港幣約1,300元),性質等同於消費券的「地域振興券」。根據調查結果顯示,因而帶動的消費僅佔「地域振興券」使用金額的32%,約等於日本GDP的0.1%。近年來,外地並沒有其他較大規模發放消費券的實例可供借鏡。 政府在制定任何財政措施時,除了要考慮措施本身的成效,亦需顧及長遠的財政狀況。正如財政司司長早前指出,本財政年度很有機會出現赤字。若政府向市民派發消費券或現金,會令財赤規模擴大。我們既要謹慎考慮社會對大額赤字的接受程度,亦要小心評估國際評級機構的反應。因此,政府必須非常審慎從事。 追問部分: 主席,署理財經及庫務局局長的回應拒絕我的建議,他提出的理據,每一個都可以反駁,完全不可以成立。 你說執行有困難,那中央政府不是叫特區政府官員「迎難而上」嗎?有決心便可做得到。你看昨天行政長官都可以推出十招,為何你不幫助財政司「迎難而上」?你說會有「替代效應」, 但你曾修讀經濟,難道你不知道也有「乘數效應」(multiplier effect)?這六百多億元假如給了這三個行業,等於注資入這些行業,可以保就業,員工有糧出,便有收入可以消費,這就是乘數效應,你沒有聽說過嗎?你說台灣、日本經驗不好,但其規模比香港小很多,亦可能有其他因素,怎能夠直接比較呢? 讓我再說一句,一定要反駁局長的理據。你說影響財政赤字,昨天的措施,100億當中很多是經常性開支,你不擔心財政赤字嗎?主席,我的問題是:既然你否決我們的建議,你有甚麼策略振興經濟?你說過所用的250億成效不彰,特別是旅遊界,入境客派100元、過境120元,但沒有旅客,怎樣幫助他們?你回答我吧。有甚麼具體措施保就業、振興經濟?行政長官昨天宣佈的只是民生措施,並非經濟措施,經濟措施是要你們提出的。
誰是第一人敦促特區政府與內地商討移交逃犯協議?讓市民看清真相  
  立法會事務  
多謝代理主席女士,我發言是支持張華峰議員的議案,我完全同意張議員議案指出,政府現時當務之急是盡快恢復社會秩序,穩定營商環境,採取及時的應對措施 ,令市民可以恢復正常的生活。我亦很高興藉這個休會辯論的機會,向市民講真話,講清講楚,告訴市民那些人一直講大話,瞞騙市民!可惜尹兆堅議員不在席,我想告訴所有的泛民議員,究竟誰是第一人敦促特區政府與內地商討移交逃犯協議,以及刑事司法互助安排呢?正是李柱銘議員! 1998年香港出現了兩宗轟動社會的刑事案件,第一宗是德福花園的「五屍命案」,風水師李育輝殺了五名女士後逃到內地,被逮捕及處決;第二宗是「張子強案」,張子強涉嫌綁架和囤積軍火,同樣逃到內地,然後被逮捕及處決。當時立法會非常震驚,要求特區政府盡快與內地商討刑事司法互助安排,例如1998年12月3 日,我擔任保安局局長,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交代,要與內地訂明有關安排,並與今日的特區政府一樣,承諾所有安排必須符合「雙重犯罪」原則、指定罪行、不得再移交第三國家的保障、死刑及政治罪行或受政治迫害一律豁免移交的保障,就此,根據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文件編號CB(2)748/98-99(02) 第十段有清楚說明:「鑑於公眾對近日張子強和李育輝等案件的關注,亦正如政務司司長所承諾,政府會盡力加快工作,以期早日與內地就此重要事項達成協議。」當時政務司司長就是陳方安生女士。 接下來,李柱銘先生亦在1998年12月9 日動議議案。李議員動議的議案內容如下:「由於兩名富商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特 區”)被綁架案及德福花園五屍命案均在內地法院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審理,引起港人極大關注,但特區政府卻未盡全力爭取將在特區境內涉嫌違法的人士,交還特區法院審理,以捍衛《基本法 》賦予特區的司法管轄權,對此,本會深表遺憾;同時,本會促請特區政府以國際社會公認的原則為基礎,盡快就中港兩地移交疑犯的安排與中央人民政 府進行商討及達成協議,恢復港人對特區司法管轄權的信心。」 因此,我真的要問問尹兆堅議員,究竟是誰人表演「四川變臉」?李柱銘去美國告狀時,有沒有告訴美國人他是提出修例的第一人?他當年不斷敦促特區政府和內地達成協議!我則堂堂正正光明正大地多次到北京開會,商討移交逃犯協議和刑事司法互助安排,會議後每次都是光明磊落向本會匯報。為何對這些事實你們全部失憶?是誰欺騙市民?拍攝影片誤導市民,宣傳香港人如何肉隨砧板上,隨時像動物一樣被移送內地! 事實上,所有案例都證明移交逃犯是需要經過法庭冗長而複雜的程序。最近新西蘭的高等法院否決移交一名韓裔新西蘭公民,該人士涉嫌在上海謀殺一名性工作者,而這案件已由2011年審理至今。蘇格蘭的法庭也拒絕了台灣一個引渡要求,有關一名英國人在台灣醉酒駕駛,撞死一名派報紙的職員。由此可見,最終決定權在法庭手上,並非行政長官一人決定。亦有指法官備受壓力,試問法官受高深教育,良好的司法訓練,身受納稅人供給不錯的報酬,他們當然必須承擔責任。我們每個人都有壓力,法官承擔責任,幫助香港人解決法律問題,是他們應有的責任。因此,代理主席,我認為應該就此向市民講清講楚,是誰人不斷向市民講大話?誤導市民!將這條應該做的法例,抹黑成一條所謂「送中」的惡法! 亦看看國際社會怎麼說,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即G20集團轄下的「財務行動特別組織」,素來批評香港與內地沒有移交逃犯協議和刑事司法互助安排。過往,他們直指這是一個significant deficit ,即一個「重大缺憾」。近來,可能因為要和應香港反對修例的聲音,則改為 legal shortcoming,即一個「法律上的缺憾」。不過,我們仍然需要完善這些法律,所以政府不撤回是正確的。那些要求行政會議成員辭職的人,全部皆作出不公平的指責。這條例本身完全沒有錯,但大家都同意,政府在宣傳和解釋這條條例方面,乃至為市民反駁種種謊言的工作,做得嚴重不足。 說到撤回,我們看看當年政府處理23條的時候所用的語言。2003年7月7日,時任行政長官董建華先生發表聲明:「我即時召開行政會議特別會議。經過詳細商討後,基於自由黨的立場,我們決定將條例草案押後恢復二讀,並在未來一段時間加強向市民解釋修訂案內容。」其實這個方針與現時政府無異,一樣是將其押後並且加強解釋,並沒有表示撤回。再看看我的接任人李少光局長向內務委員會主席周梁淑怡女士致函的內容,信函的日期是2003年10月2日,李局長寫道:「為在程序上落實前文所提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決定,我現確認我不擬根據《議事規則》第 54(5)條發出預告,以在本屆立法會任期內恢復該草案的二讀辯論。草案因此會根據《議事規則》第 11(4)條及《立法會條例》(第 542 章)第 9(4)條,在本屆立法會任期完結時失效。」即是和現在特區政府的說法一樣,繼續開放式的諮詢去解釋這條條例,沒有時間表,不發出預告恢復二讀,任由這條例「自然死亡」,實質上等同不會再推動修例,等同撤回。 為什麼當時沒有要求撤回的爭論呢?我認為今天有人強烈要求撤回,根本別有用心!為了找理由不斷衝擊政府部門,除了衝擊警察總部之外,又衝擊入境事務大樓、稅務大樓,今天亦有超過100人衝擊律政中心。他們的目的到底與這條條例有什麼關係呢?其實只不過是用「撤回」作一個藉口,不斷擾亂香港秩序,甚至令香港在國際社會失色,令許多希望到香港做生意或旅遊的人,感到香港是一個不安全的城市,他們的用心實在非常惡毒!「撤回」是一個要求律政司下台的藉口,假如律政司下台,他們就會要求整個特區政府領導班子總辭,所有支持過修訂條例的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全部都應該總辭,不如讓泛民和黃之鋒接手特區政府,這就是他們的最終目的。代理主席,所以我一定要藉這個休會辯論的機會,向市民講清楚這背後的陰謀。 當然,我要強烈譴責近日這些示威人士衝擊警察總部。過去兩星期有大部分市民和平遊行,充分彰顯香港擁有高度自由,以及人權得到高度保障,這是我們香港人皆引以為榮的核心價值。不過,在這些和平的示威遊行之後,有些不法之徒聚眾衝擊政府部門,特別是衝擊警隊,他們的用心非常惡毒!他們知道警隊是維護香港治安和秩序最重要的支柱,他們就故意不斷打擊警隊的士氣,甚至侵犯他們的私隱,包括網上「起底」和 網上欺凌。昨晚市民在愛丁堡廣場和平集會後,有眾多穿黑衣的人士走入地鐵站,他們最後走到軍器廠街再次包圍警察總部。我見到一名正在上班的警員,他沒有戴口罩,光明正大地上班,但竟然被人追打!不過,他無畏無懼,直視這些示威者。其實這些人已經觸犯多項刑事罪行,包括襲警、非法集會、刑事毀壞,警方應該將他們繩之於法,不可以因為你「聲大」你「人多」就可以獲得特赦。 代理主席,就此我感到特別震驚,為何一位前政務司司長能夠說出特赦及釋放違法人士,此等嚴重衝擊法治的言論呢?我們一位前同事余黎青萍女士,她以英語寫了一篇非常感人的聲明,在我們前政務官的圈子裏流傳。她表示 disappointed by 這位前同事陳方安生的所作所為!我亦 disappointed by 民主黨的變臉與謊言!李柱銘到美國告狀,有否告知美國人,他是第一人支持與內地簽訂移交逃犯協議,和達至司法互助?這些真相應該告知市民。 代理主席,這些近日的示威者已經成為一股流寇,不斷去衝擊各個政府部門。我懷疑他們真正目的就是要拖垮政府,傷害我們整體市民的利益。因此,我懇請各位善良的市民,看清楚真相,不要支持這些破壞香港繁榮安定的壞分子,不要參加他們的集會,亦希望各位父母約束您們的子女,並解說給他們知道,和平示威沒有問題,但一遇到出現亂象,應該帶他們離開現場,以免他們身陷險境。
2019年撥款條例草案》二讀(恢復辯論)  
  立法會事務  
2019年4月18日 《2019年撥款條例草案》二讀(恢復辯論) 主席: 今年預算案其中一項較受關注的措施,是政府建議在未來3年,撥款200億元購置60個物業,供營辦130多項社福設施,包括日間幼兒中心、長者鄰舍中心、到校學前康復服務、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家長資源中心、共享親職支援中心等。早前,我在特別財委會提問,希望向社署了解他們在物業採購方面會有甚麼機制,包括如何招標、怎樣評估價格水平是否合理,以及政府會否由具有與土地和房屋發展相關經驗的專業人員參與處所購置工作等。 不過,署長的答覆未有正面回答我的問題,署長只表示,政府推出有關建議措施是應對殷切需求的社福服務及解決處所短缺的問題。她又話,社署和政府產業署將會成立工作小組,以進行採購研究,包括探討物業市場的供應情況、制定採購的策略,並會就採購安排及程序諮詢財經事務局和廉政公署,以確保公帑得以妥善使用。顯然,現階段署方仍在探索和研究如何落實有關措施,希望署方可以早日得出結果,盡快向市民交代具體執行細節。 主席,現時多區社福設施不足的情況都相當嚴重,部分公共屋邨,尤其是舊屋邨,更是因為邨內缺乏社福設施,居民需要跨區才能享用社區服務。不少老人家、小朋友和弱勢社群,他們往往是最需要使用社福服務的一群,但偏偏他們在區內卻找不到相關服務提供機構,唯有辛苦些、行遠些,走到隔離區去用這些服務,長遠來說,這種做法既不切實際,亦不可行,政府有必要認真研究哪一區究竟欠缺和需要什麼設施。歸根究底,為什麼有些屋邨嚴重缺乏這些社區服務呢,我認為都係領展獨大造成的禍害。 領展的歷史我不在此詳述。據報道,過去2年至少有6間原本租用領展旗下公屋商場鋪位的社福機構,因為租約期滿或整幢物業出售而要搬走。我認為,政府有必要正視社福機構在領展或轉售的公屋商場續租遇到困難的問題,否則再購買幾多物業,都是永遠不會足夠,希望政府認真研究有關問題。 長遠而言,與其花費巨額在市場購置私人物業,政府更應該先檢討是否已經做好社福規劃,我曾在不同場合與創科局局長楊偉雄探討過,利用大數據進行人口結構分析事實上對於香港發展規劃十分重要。如何在賣地條款中加入興建福利設施的要求,以及在《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加入以區內人口結構為基礎的社區服務規劃比率,及早預留合適土地,用作提供社福服務設施亦十分重要。同時,政府亦應全面檢討政府各類型閒置處所的運用,包括空置校舍、政府宿舍和公屋內非住宅空置單位等,確保土地資源得到妥善運用。 主席,政府在今份預算案宣佈將會預留220億元,落實多個「一地多用」發展項目。多年來,我一直要求政府善用土地資源,在各區興建綜合市政大樓,為區內居民提供更多配套措施,例如社區託管服務、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室內運動場、街市、診所、長者護理中心和停車場等。早前,陳議員亦提及香港缺乏足夠停車場的問題,我也認同這不是單獨某個地區出現的問題,而是全香港需要面對的情況。這與不鼓勵市民使用私家車的政策方向關係不大,事實上,香港現時情況是路面上有大量私家車和商用車輛,卻沒有足夠的位置供他們停泊,導致部分車輛在路邊停泊,進一步加劇交通擠塞的情況。政府真的應該重新檢視,研究多利用大數據分析和創新科技興建更多智能停車場,當然政府表示會在6處興建地下智能停車場,包括深水埗、荃灣、上環等區,希望政府檢視有關計劃的成效,盡快在全港各區推行智能停車場,解決車位嚴重不足的問題。另一方面,《規劃標準》對於這些新型智能停車場未必適用,政府亦應檢討如何規劃和為各區提供足夠的泊車位。 主席,作為一個雙職媽媽,我很關注政府支援在職家庭方面投放的資源是否足夠和到位。以幼兒照顧服務為例,現時全港有約10多萬名3歲以下的嬰幼兒,但資助託兒服務名額卻只有747個,平均2百多人爭1個位。至於資助獨立幼兒中心的平均使用率,自 2011/12 年度起,一直維持在99%或以上,有家長在懷孕初期便已開始輪候服務,直至產後仍需等候超過1年才獲得安排。我自己亦正輪候托兒服務,然而到我孩子現時差不多三個多月仍未有任何消息,我相信有不少家長的情況都與我相若。有社福機構更表示,旗下日間幼兒中心的輪候人數,足足是服務名額的5倍,反映現時幼兒照顧服務供求已經達到嚴重失衡情況。 所以,我歡迎政府在預算案中增撥約1.56億元,提升幼兒照顧服務,包括改善幼兒中心的人手比例、加強人員培訓和在北區、觀塘、沙田、葵青及元朗增加合共約400個資助獨立幼兒中心名額,可惜對比現實情況,仍然是大落後。除了服務名額嚴重不足,託兒服務的收費亦頗高,莫講基層家庭,對於很多中產家庭亦是沉重負擔。上星期,我在特別財委會上亦有反映過,現時幼兒中心的收費,大約是每名幼兒6000-8000元不等,家長的負擔實在很重,當時羅致光局長亦認同,現時有關收費很高,對中上收入人士造成不少負擔。但局長再補充,原來政府打算將資助水平,由現時的15%-20%提高至40%,原來只是希望減低加價壓力,家長未來仍然要繼續承受沉重負擔,相信不少家長(至少我本人)是感到失望的。我認為這1.65億實在是無法幫到一般市民,減輕他們育兒的經濟負擔。希望局長再三考慮,如何能夠為在職家庭提供更多支援。 此外,政府應增撥資源,檢視各區的服務需要,發掘合適地點設立更多育嬰及託兒設施,例如以發展社區綜合大樓的模式,容納不同的社福服務和文娛市政設施,滿足社區對公共服務的需求。 主席,預算案進一步提高長者醫療券的累積上限至8000元,令長者能夠更有彈性地使用醫療券。過去,不時有媒體報道長者醫療券疑遭濫用,有長者被服務提供者濫收費用,或要求配貴價眼鏡和購買保健品。根據衛生署進行的長者醫療券試驗計劃中期檢討,只有約8%的醫療劵被用作預防性護理,我認為,防患於未然更為重要,政府應加強宣傳,教導老友記如何善用醫療券,提升長者預防疾病的意識。同時,我建議政府考慮取消醫療券的累積金額上限,讓長者更靈活地使用醫療券,減低他們的醫療負擔。 事實上,香港的醫療問題近年不斷升溫,急症室大排長龍、病房迫爆、醫護人手嚴重短缺,工作量超出負荷,令到醫護人員士氣低落、地區門診和夜診服務不足,市民被迫走到急症室苦等、醫護資源錯配等,這些都不是單純用錢可以解決。我希望,政府能夠從醫管局的管理問題著手,加強基層醫療服務,包括正視屋邨因商場加租而趕走屋邨診所醫生的問題。這個問題在很多區都相當嚴重,所以我再次促請政府在沙田圓洲角等地區的普通科門診診所增加夜診服務,減低對鄰近醫院使用急症室及病房的壓力。 另外,我亦希望政府能夠改善長者基層牙科服務,目前全港18區只有11間牙科診所,街症服務名額供不應求,服務已達飽和,而私家診所牙醫收費十分昂貴,僅靠長者醫療券及關愛基金無法應付長者的牙科服務需求。因此,我認為,政府應全面檢討現有牙科診所的使用情況,在有需要地區開設更多牙科診所和延長公眾服務時間,並考慮在長者健康中心增設牙科服務,讓更多長者能夠受惠。 最後,我想講公務員方面,過去我一直爭取並要求政府及早進行紀律部隊職系架構檢討,以及適切調整紀律部隊的薪酬福利待遇。有不少紀律部隊人員反映,現時他們的薪酬待遇竟然是差過入職學歷要求相若的政府文職人員,包括頂薪點和跳升點都有差距,特別是員佐級人員的差距更加嚴重。此外,他們亦希望政府考慮讓2000年前入職的人員,同樣可以自願選擇將退休年齡由55歲延至60歲。事實上,政府在2015年已經將新入職公務員的退休年齡延遲至65歲,我認為,政府應該一視同仁,考慮讓舊制紀律部隊人員亦能自願選擇退休年齡,同時政府應全面檢討並提升紀律部隊人員的福利待遇,包括逾時工作補償、醫療及牙科福利,以及善用土地資源,加快興建紀律部隊宿舍,並且提供更多私家車及電單車的泊車位,應付他們的住屋和泊車需要。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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